1、丰城宁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复审)项目已批准,项目采购人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费用由建设单位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支付。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丰城宁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复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标段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总价最高限价 |
一 | 丰城宁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复审)项目 | 1项 | 收到完整资料后,4个月内出具报告 | ******元 |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业绩要求:/。
3.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安装工程专业。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供应商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 11 月 6 日9:00 至2024年 11 月8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4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10 日15:00时整。
5.5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1 日14时00分,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9楼开投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9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574-********
采购代理公司: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2号楼13楼
联系人:张工、肖艳
电 话:0574-********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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