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路街道办事处特殊人群心理疗愈项目招标公告

建宁路街道办事处特殊人群心理疗愈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建宁路街道办事处特殊人群心理疗愈项目,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相关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采用综合评估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要求

1、项目名称:建宁路街道办事处特殊人群心理疗愈项目

2、服务时间: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资金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8万元

4、项目内容:

(1)依托相关场所经常性开展心理疗愈活动,为50名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居民及50名家属提供接触自然、体验种植等活动,促进特殊人群缓解家庭压力,获得心理疗愈,逐步融入社会;

(2)组织不少于4场大型心理疗愈活动,设计开展不少于2项特色心理疗愈项目;

(3)探索一套涵盖服务流程、质量标准、评估体系等内容的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并进行推广应用;

(4)开展有效宣传,提升项目知名度,创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采购相关规定,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接收材料

1.上述资格证明材料;2.过去开展类似项目的案例、报告等材料;3.建宁路街道特殊人群心理疗愈项目设计方案;4.投标报价:报价为固定金额,报价不明确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书内容应包括项目方案、合同工期等;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所需的所有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利润和所有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5.投标报价书应密封包装,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接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2:0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过期不予接收。

(三)接收地点

安乐村244号建宁路街道办事处303室

(四)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由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开标地点:鼓楼区人民政府建宁路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联系电话:王科 ********



标签: 特殊人群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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