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湖州市康山街道样板河河道整治工程补充文件及延期开标通知(三)
【重要通知】湖州市康山街道样板河河道整治工程补充文件及延期开标通知(三)
湖州市康山街道样板河河道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G(H)2016-144K 补充文件及延期开标通知(三) 致各投标人: 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及延期开标通知(三)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文件及延期开标通知(三)为准。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一、补充文件 1.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说明“9、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第9.1项增加: 《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35号”。 2.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说明“9、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第9.2项第9.2.2款修改为:“景观部分按园林景观工程取费标准取费,其中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的规定,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13.19%;民工工伤保险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0.75%”。 3.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合同编号修改为:KSYBH-SG-2016-1。 4.招标文件第32页第4.4.4款:“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⑹园林景观部分(除水工部分外)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①规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的规定,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其中园林景观工程取费费率为13.19%。②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费率为0.8%。③税金费率按市区一般工程,费率为11.07%。”修改为:“⑹ 园林景观部分(除水工部分外)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①景观部分按园林景观工程取费标准取费,其中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的规定,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13.19%;②民工工伤保险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0.75%”。 二、延期开标通知 湖州市康山街道样板河河道整治工程招标于2016年10月12日发布了《湖州市康山街道样板河河道整治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H)2016-144K),经研究,将原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推迟至2016年11月4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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