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扩区专题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扩区专题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项目背景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原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自2002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以来,现已成为长沙市乃至湖南省的重要经济增长极。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雨花经济开发区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电子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领域,园区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然而,当前园区的发展空间受限问题日益凸显,难以满足未来产业发展的需求,园区“一区两片”的核心区域,其产业发展用地严重不足,严重制约园区产业的进一步壮大。
二、项目目的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园区工业用地开发殆尽,现已无可供出让的工业用地,无法支撑园区主特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园区扩区,是园区发展的必经之路。扩区后,可以更好地承载园区发展需求,为项目落地做好用地要素保障,打造优质的经济发展环境,发挥政府的投资优势,促进经济发展。
二、相关标准:编制依据
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
④《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19号);
⑤《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试行)》(湘财建〔2014〕22 号);
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⑦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
⑧其他有关规范文件。
三、技术规格: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在严格保证扩区方案符合《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前提下,兼顾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发展现状、产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土地集中连片、土地集约利用、相关规划符合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如下专题:
序号 | 名称 | 工作要求 | 审核审批程序 |
1 |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 提供资料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分析、利用效率评估、可持续利用评价、集约利用潜力分析、利用规划、政策解读及咨询等。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利用处组织评审,报省厅审核公示 |
2 | 地质灾害评价 | 明确评价范围、园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风险评估、统计分析评价、危险性评价等。 | 自主组织省厅专家评审 |
3 | 扩区总体规划方案(不含控规) | 区域背景分析、调扩区需求分析、空间布局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规划、规划实施等。 | 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修订、备案 |
4 | 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 | 详细调研园区企业、组织座谈会,梳理园区企业发展情况及主特产业定位、产业布局优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和保障措施及后续跟踪评估等。 | 属地所在人民政府批复 |
5 | 规划环评 | 环境现状调查评估、环境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估、风险评估、措施建议及组织相关评审会议等。 | 省环保厅评审 |
6 | 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 | 收集相关资料、明确评价范围、园区个人及企业调查等,分析项目实施对于周边群体及个人的影响。 | 雨花区政法委 |
7 | 扩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园区土地需求、资源评估、建设方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战略规划等。 | 省发改委组织评审,省人民政府批复,报国家备案 |
1、完成时间要求
扩区用地审核成果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审查通过后5个月内提交扩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送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审批。
2、中标单位完成相应阶段成果并提交采购人相关工作成果后,采购人予以确认;若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有意见或建议的,中标单位应进行反馈及修改,并最终完成扩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审批报送工作,取得扩区批复。
3、服务内容中所述成果文件,中标单位需提供每阶段的工作成果电子版本、最终成果电子版及纸质文本形式一式陆份,电子文档以ARCGIS、CAD、PDF格式、JPG、PPT、WORD、EXCEL等格式的以(光盘/U盘)为载体的电子文本一份。(以上数量均为暂定,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调整。)
五、服务标准:1、中标人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如实汇报给财政部门。
2、成果的知识产权
(1)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2)投标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投标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团队人员须全程参与咨询服务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人员组织架构,以满足扩区专题工作的具体要求。项目组应由不少于10名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须明确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负责人具备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和领导力)。
六、验收标准:1、项目总体验收要求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及《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19号)等有关规定为准。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费用。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付款方式:编制完成拟扩区初步方案成果后支付30%,完成除可研外6个子专题的评审、批复或备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取得扩区批复后支付剩余的3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报价时须考虑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以及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或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以上采购需求内容系采购阶段基本需求,如中标单位在投标响应阶段提出更多响应承诺且获得采购人认可的,以最终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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