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彦托海镇巴彦托海嘎查集体经济青储窑建设项目纳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库的公告
关于巴彦托海镇巴彦托海嘎查集体经济青储窑建设项目纳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库的公告
巴彦托海镇巴彦托海嘎查集体经济青储窑建设项目现已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11次会议同意纳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库。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4日,具体详情见相关附件。接受牧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监督及受理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
本地举报电话:0470-*******
联系人:图雅
邮箱:ewkmw@163.com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C区7楼7010室
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巴彦托海镇巴彦托海嘎查集体经济青储窑建设项目情况表
标签: 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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