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物业管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上一年度供应商履约考核结果确定合同续签或终止。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第二年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15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孙佳健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梦溪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行政执法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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