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宣传设备及配件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宣传设备及配件采购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或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歌剧院(辽宁交响乐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
邮箱地址:GLGCLN@126.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户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汇聪、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