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档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央音乐学院档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现公开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选。

1.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档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比选内容:中央音乐学院档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3.服务范围:建设一个标准统一、操作灵活、体系结构开放、易扩充、易维护、安全、稳定、可靠的数字档案管理平台为建设目标。其功能涵盖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个业务流程,包括档案的采集、处理、归档、存储、组织、利用及数字资源管理全过程,实现分布式异构数据的集成管理与资源共享,达到实体档案流程化管理和电子档案全程管理的目标,包含综合档案管理系统、艺术档案管理系统。

4.预算金额:人民币 270,000.00 元;

5.服务周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上线运行,可申请验收,本项目系统服务类质量保证期要求3年。系统服务质量保证期从部署、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综合运行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供应商不得随意安装项目内容所需之外的应用服务(采购方要求安装的相关软件除外),若发现此类服务,采购方有权暂停该服务的运行,待供应商整改合规后方可恢复。

6.交货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7.质保期: 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

8.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自比选文件发出之日起,参选人应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质量保证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比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8.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

9.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比选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比选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学校办公楼二层学生处会议室

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2.比选报名时须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邮箱正文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com。

13.报名方式:发送邮件方式,采购人收到邮件后,经检查报名资料齐全的将回复并发送比选文件,报名截止后,若因邮件问题,未收到回复邮件,请电话或短信联系申请重新发送比选文件。

14. 比选公告发布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音乐学院官网。

1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6.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与中央音乐学院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联 系 人:吴老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电话:010-********177*****251

电子信箱:*********@qq.com">*********@qq.com



中央音乐学院

2024年1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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