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水东社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营前社区片区、水东社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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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营前社区片区、水东社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24〕475号、潭发科批〔2024〕4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童游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童游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营前社区片区总投资约1931.13万元、水东社区片区总投资约3559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营前社区片区、水东社区片区等周边等;
2.2.项目建设规模: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营前社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1、路灯工程:路灯空白区建设以及部分破损路灯修复,新建路灯约176套,路线长度约3652米;2、景观工程:停车区改造约4处其中新建张拉膜车棚319平方、破损以及老旧路面白改黑约*****平方、景观零星改造4 处、社区绿化修缮约2141平方;3、建筑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约 9489平方、楼道亮化以及翻新约*****平方、屋面改造约994平方;4、给排水工程:针对前进路现有雨水沟进行加固改造,并对营前部分零星区域进行雨污分流,并针对雨水栓空白区域增设给水管以及消防栓。排水沟改造约0.85公里,给水管道改造约1.1公里,管径为 DN200。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水东社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1、路灯工程:路灯空白区建设以及部分破损路灯修复,新建路灯约32套,路线长度约895米;2、景观工程:停车区改造约5处其中新建张拉膜车698平方破损以及老旧日路面白改黑约*****平方、新建口袋公园2个社区绿化修缮约6534平方;3、建筑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约5612平方、楼道亮化以及翻新约6300平方、公厕改造三处、屋面防水改造980平方;4、给排水工程:滨江花园及阳光小区共青路小区、建阳农业工程学校及旺旺驾校的雨污分流改造、给水系统改造以及建筑立管改造:雨污水管网改造约9.0公里管径为DN200-DN2000,雨水井等采用装配式结构,给水管道改造约7.8公里,管径为 DN25-DN10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营前社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水东社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范围如下:①设计范围:设计初步设计优化(若有)、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若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整体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BIM技术进行正向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等招标范围全部设计内容,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碰撞报告、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②施工范围: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最终以确认的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和保管。④本项目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四新”应用;本项目市政排水管网、雨水井、路缘石、人行道等市政相关工程采用装配式构件,响应《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闽建科[2024]20号)要求,装配率达到50%及以上,上述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中。⑤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⑥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⑦水东社区片区包含的小区有滨江花园、阳光小区、共青路小区、东方明珠小区、酒厂小区、标准件厂、羽绒厂片区、工业路连接共青路片区、市场综合楼、织布厂宿舍、采购站宿舍、纺织器材厂宿舍、茶厂小区、林业山庄、水东社区;营前社区片区(含均亭社区)包含的小区安居楼、山水人家、营前社区楼、政府新、旧宿舍楼学区楼、民主路、林委综合楼、胶合板厂-信用社宿舍、嘉禾南路107号至135号、童游街道、国税平安苑片区、前进路沿街商铺商户、福利院片区、前进路188号(童游街道农机站)、老二监宿舍楼、胶合板宿舍、交通工程宿舍(学坊巷55号)、虞厝巷、鹭鸶路、富民小区片区、江口集中楼、同安路69号、双好超市后门(崇阳北路1号楼);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30;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要求承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甲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中城市排水-排水管道工程管径≥1.5米,为大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设计分包单位(如有)”模式; (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1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11-07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011********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a.依据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上述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重要提示: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若为分理处或储蓄所的,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附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该储蓄所、分理处总行出具的证明该分理处、储蓄所具有开保函资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该银行保函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c.投标人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应符合以下要求:依据闽建筑(2020)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下列事项作为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d.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将信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1)、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重要提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不包括电子保函。电子交易平台显示允许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为平台系统固化模板,本项目招标人不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27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 号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其银行保函应是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 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 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不能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向保函出具单位索款。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npztb/)上发布。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童游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8*****586,传真:/
联系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正达名郡12号楼9号店二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625、133*****361,传真:/
联系人:刘文俊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npztb/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四区
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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