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2024 年丽江市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 年丽江市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活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丽江
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玉龙县物资集团 4 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
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FW2024067
项目名称:2024 年丽江市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 万元
最高限价:11 万元
采购内容:完成 5 场省级专业演出团队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每场演出活动
时长不少于 90 分钟,戏曲节目须占三分之一以上。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演出活动结束止。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至本项目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
文件,成立不满 1 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
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本项
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 2023 年 1 月至本项
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
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
书面声明,以本项目磋商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
对的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
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 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
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
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
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
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丽江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玉龙县物资集团 4 楼)。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原件到丽江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玉龙县物资集团 4 楼)报名。
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磋商。
售价:3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玉龙县物资集团 4 楼)。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玉龙县物资集团 4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注:我公司对其
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丽江市文化馆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东康路 100 号
联系人:赵韵珠
联系电话:15208883828
2.采购代理机构:丽江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玉龙县物资集团 4 楼
联系人: 周子玙
联系电话;19908880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子玙
联系电话;19908880997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