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五中学围墙加固改造工程
本溪市第五中学围墙加固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
本溪市第五中学围墙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W-2024-1015
项目名称:本溪市第五中学围墙加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万元
最高限价:开标前三天公布
采购需求:栏杆、围挡翻新及墙面粉饰等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
方式:现场(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第五中学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街1号
联系方式: 139*****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15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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