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五中学围墙加固改造工程

本溪市第五中学围墙加固改造工程

本溪市第五中学围墙加固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第五中学围墙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W-2024-1015

项目名称:本溪市第五中学围墙加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万元

最高限价:开标前三天公布

采购需求:栏杆、围挡翻新及墙面粉饰等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

方式:现场(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第五中学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街1号    

联系方式: 139*****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150*****8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固改造 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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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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