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03-07-04F-2024-D-E*****)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2、 项目编号:
03-07-04F-2024-D-E*****
3、 采购内容:
通化分公司内“通化中心-花甸”(往返约130公里,至少使用5吨车型)、“通化中心-东来”(往返约110公里,至少使用2.75吨车型)、“日报社-通化中心-兴林”(往返约130公里,至少使用2.75吨车型)3条邮路的运输环节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选取两家供应商(中标供应商1个、备用供应商1个)。
4、 相关要求:
4.1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后,经与中标商协商,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4.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4.3其他要求:
4.3.1中标服务商需在需求单位所在地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外包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外包服务商派驻到邮政企业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4.3.2投标人一经中标,在签订合同后的履行期限内如乙方单方面发生违约行为致使项目中断、对邮政企业造成实际损失,则甲方有权扣缴本项目全部保证金,同时视损失程度保留甲方对乙方的追偿权利。
4.3.3采用主备供应商模式,需与主备供应商一并签订合同,合同期内,当与主供应商解除合同时,业务管理部门协同采购管理部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可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主供应商。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串行、环形或相似邮路等新增邮路需求,则先将对应单程邮路价格从“元/趟”折算为“元/车公里”(保留小数点后4位),再乘以实际里程和结合车型结算。调整后的邮路及加班车、临时邮路执行与正班车相同的外包单价。
5、 预算金额:
该项目整体费用约为49.09万元/年,外包二年,共计98.19万元,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格;根据实际发生据实结算;是财务预算内项目。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项目总价(总价最高限价为98.185万元)=[“通化中心-花甸”邮路单价(该单价最高限价为485元/趟)+“日报社-通化中心-兴林”邮路单价(该单价最高限价为410元/趟)+“通化中心-东来”邮路单价(该单价最高限价为450元/趟)]*365*2。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采购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采购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按相关流程中止协议。一年后根据上年服务情况,结合当时市场综合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压降谈判,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7、 标段划分:
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共划分1个标包,中标供应商2家(一主一备)。
8、 供应商资格条件:
8.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文件及承诺,格式自拟)。
8.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8.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4.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5.投标人需具备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8.8.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8.9.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8.10.供应商应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11.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12.供应商须具有外包服务的履约能力,企业运作规范,能够独立承担用工风险(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9、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CA客服电话:**********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已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线上支付标书费(微信/支付宝扫码、电汇、钱包支付等))。支付标书费: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费用支付。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10、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 -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响应将被拒绝。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供应商应通过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及解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848号北方大厦401会议室三。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2024】年【11】月【20】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848号北方大厦401会议室三】
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流程,响应将被拒绝。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11、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3088号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848号北方大厦4楼
项目采购师/负责人:徐茂盛、齐朋、马海、赵雅文、王超
项目联系人:王若凡159*****471、王超137*****213
电子邮箱:gczbjlks1@163.com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支行
账号:944*****000*******(注:此账号为该项目独立账号,请注意避免汇款错误)
标签: 邮件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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