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乡村庭院及外立面改造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乡村庭院及外立面改造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乡村庭院及外立面改造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高发改投【2024】119号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高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改造涵盖内容:外墙面抹灰;砖砌墙体;更换屋顶;地面硬化:砌筑挡土墙;挡土墙勾缝;安装门窗;墙面喷漆;排水沟增加盖板;局部路边做彩钢围挡;种植土回填,土石方外运;果树栽种;庭院打造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673.93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拟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如因工程需要,代理招标范围及内容有所增减,申请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3.32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1-06 00:00至2024-11-08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1-06 00:00至2024-11-08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不允许有不良记录企业 2、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1年9月至今),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673.93万元)。如提供了超过以上数量要求的业绩,以提供的最前面 3 个业绩为准。 3、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1年9月至今),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参与已完成 3 个 房屋建筑类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673.93万元)。如提供了超过以上数量要求的业绩,以提供的最前面 3 个业绩为准。 4、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方章)。 (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如提供了超过以上数量要求的人员,以提供的最前面 2个专职人员为准。 注:以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或证书应与 “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需附此网站的查询截图,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公司和人员良好的信用查询证明。 5、业绩格式要求:提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选通知书、招标人评价意见。6、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 | ||||||
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831-******* |
标签: 人居环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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