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试验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试验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95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根据市政府2023年第39号《会议纪要》精神,本项目除中央车购税和市级干线公路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按照既定江北地区重大交通项目资金分担机制执行,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监理G328NJ-SYJL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试验监理G328NJ-SYJL2标段。
(1)项目概况
G328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为仪征市与南京市交界处,接G328仪征段改扩建项目终点,起点桩号为K0+000;根据工可调整报告批复,主路设计终点位于G328跨线桥东桥头,辅道设计终点位于G328环交,桩号为K16+528.206,路线全长16.528km。
(2)招标范围
a.承担K12+360~K14+535范围内发包方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混合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包括取样);
b.配合做好项目省、市级“江苏省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优质工程”创建、省级“平安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
c.协助发包方做好K12+360~K14+535范围内现场质量管理、现场质量巡查工作、试验检测管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d.配合做好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K12+360~K14+535范围内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等相关工作;
e.承担本工程K12+360~K14+535范围内桥梁的静载、动载试验检测及桥梁初始检查、桥梁钢结构检测(含检查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f.承担本工程K12+360~K14+535范围内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含声屏障等所有附属工程),并按要求编制交竣工(预)验收报告。
g.承担本工程K12+360~K14+535范围内机电工程检测(含检查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3)服务期
现场试验监理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完成止(约36个月);
竣(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配合时间:约24个月。
试验监理人应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阶段试验检测及质量分析评价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中任一项资质:
①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资质应满足第(1)条的规定。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项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
②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已完道路桥梁荷载的试验检测;
③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已完桥梁钢结构的焊缝无损检测。
上述“试验检测”仅指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检测中心、试验中心、质安中心等)或质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竣(交)工验收检测。
3.3 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BB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3.5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上述“试验检测”仅指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检测中心、试验中心、质安中心等)或质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竣(交)工验收检测。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为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4 18:00至2024-11-11 23:59,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5 09: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
(3)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项目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各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
(6)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l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联系电话:02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涂工
电 话:136*****065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联 系 人:全工
电 话:025-********-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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