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医院综合提升改造医疗设备第二批招标公告

第四医院综合提升改造医疗设备第二批招标公告

根据南昌市第四医院临床需要,现对南昌市第四医院需求的医疗设备(第二批)产品单价进行公开询价。本次公开征询情况将作为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的参考依据,欢迎广大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设备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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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询单位需具备的资格证明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必须是产品厂商或厂商授权的产品区域代理商,并提供真实代理授权书。

三、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8日

四、反馈
1.递交反馈材料时间:2024年11月8日14:30-16:30
2.递交反馈材料地点:届时请参与询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南昌市第四医院党员活动室
3.反馈材料的编制
3.1反馈材料中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参询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如是厂商授权的产品区域代理商,提供真实的代理授权书。
2)参询产品报价表(附件一);
3)产品详细配置清单(附件二);
4)参询产品的参数响应偏离表(附件三);
5)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6)产品业绩材料(附相关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3.2反馈材料编制
1)参询人应认真、仔细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2)参询人应以无线胶装的形式按反馈材料须提供的相关材料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打印一式三份(1份正本、2份副本),反馈材料中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和加盖公章;
3.3参询人应按照要求,规范、明确、准时提交反馈材料。如果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应由参询方自行承担。
五、参询报价规则
1.参询企业可就询价项目中某个产品或全部产品进行参询报价,报价表每个参询产品分开填报;
2.参询人如有不同品牌、不同规格产品参询,可分别报价;所参询品种含设备易损件及主要部件,需同时报价。
六、反馈材料信息
接收人:刘女士
电 话:138*****763
地 址:南昌市第四医院党员活动室(湾里管理局竹林路100号)

标签: 医疗设备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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