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高浓度有机废液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高浓度有机废液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高浓度有机废液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132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高浓度有机废液处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高浓度有机废液处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丙烯腈产品是通过丙烯、氨和空气一步氧化法生成丙烯腈,同时副产氢氰酸、粗乙腈、稀硫铵液。丙烯腈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四效蒸发形成高浓度有机废液,一部分工厂自行处理,一部分需外部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现对外部处理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丙烯腈装置每年剩余的高浓度有机废液不高于10吨/小时,年剩余量不高于9万吨(以实际发生为准);为确保丙烯腈厂高浓度有机废液处理稳定可靠,拟采取公开招标。
2.3具体费用:370.64元/吨(含运费、含13%增值税),总金额3335.76万元(含运费、含13%增值税)。
2.4高浓度有机废液计量方式
以丙烯腈厂计量表数量为准,投标人计量表为辅,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2.5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6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最高投标限价:370.64元/吨(含运费、含13%增值税),总金额3335.76万元(含运费、含13%增值税),不分标包。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2.7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1、投标人接收稀硫铵液用作自身生产原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倾倒、转售他人。投标人在用稀硫铵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液和污水,应自行负责处理,处理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投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在运输、存储及利用稀硫铵液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存储管理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能够处理HW38(行业编码261-064-38)危险废物。投标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位置应符合国家及吉林市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废物就近处置的相关要求;
3.1.3投标单位应具有连续稳定处置丙烯腈装置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液能力,处置能力不低于9万吨/年(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准)。
3.2业绩要求:
无。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4-11-05 20:00:00至截止时间 2024-11-11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4-11-18 08:4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开标时间:2024-11-18 08:40:00;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045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0432-********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郑卓
电话:0432-********
电子邮件:jh_zhengzhuo@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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