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关于宇通牌公交车两电系统延保项目自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关于宇通牌公交车两电系统延保项目自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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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人名称:温州交运集团快速公交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宇通牌公交车两电系统延保
四、采购项目编号:JYJT-KSGJ-JW-*******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00)
七、采购项目概况:18台车辆混合动力电机、集成控制器延保。
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九、申请理由:
温州交运集团快速公交有限公司保有的2015 年7月购置的30辆宇通牌ZK6125CHEVPG1 型公交车,其关键的驱动电机与集成控制器(简称“两电系统”)已超出原厂质保期。为持续保障车辆性能稳定,有效控制并降低维修成本,决定向生产厂商进行延保,且2024年上半年对其中10 辆车进行采购延保服务试点,效果明显。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与一家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协商,并在满足技术需求和商务服务等基础上,商定合理价格确定成交结果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
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温浩川、卢光、张丹静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交运集团快速公交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游先生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新城大道219号新城站主楼三楼
联系电话:0577-********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交运集团快速公交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133*****505
十五、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温州交运集团快速公交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5日
附件信息:
297.3 KB
标签: 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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