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一号院、分局三号院等食堂及物业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一号院、分局三号院等食堂及物业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一号院、分局三号院等食堂及物业综合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X-2024-D-009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一号院、分局三号院等食堂及物业综合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X-2024-D-0092 项目名称: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一号院、分局三号院等食堂及物业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0万元 最高限价:36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 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2、3、4、5、6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到 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解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前进道33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老师、康老师 电 话:022-******** 采购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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