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薛宅修缮工程-古建木作施工比选公告
?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薛宅修缮工程-古建木作施工比选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薛宅修缮工程-古建木作施工。
二、项目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三、比选范围: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薛宅修缮工程。
四、比选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修缮楼梯、修缮雀替等木作施工、油漆施工、施工剩余材料清理、材料二次搬运、维护保养等。
五、工期:
本分包工程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项目部书面通知单为准。
六、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GJ 159-2008、《古建筑木结构检测技术标准》T/CECS 714-2020、《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T*****-2012等,以上如有新规范标准,以新规范标准为准,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十、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捌仟肆佰元整(¥******.00),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前附表附件。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一、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法人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含县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公开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文要求
①属住建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住建部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参选人需提供延续后的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②属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5)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7)参选人应按《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表》要求提供履约所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表格备注要求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件。
(8)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原件。
十二、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 80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十三、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城投建工3楼301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4年11月04日10时 00分至2024年11月 0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 潘工 ,联系方式: 059*****605 。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中予以公告 3个日历天。
十五、其他:
1.若参选人已入驻城投集团供方资源且经考核企业信用评分低于70分的、被禁止承揽城投集团业务期间或被城投集团列入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比选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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