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学文化经典译丛”的通知招标公告

关于申报“科学文化经典译丛”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促进科学文化建设,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开展编辑出版“科学文化经典译丛”项目。现通过申报评审的采购方式,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该项目以科学文化为统领主线,以科学与各学科领域融合互动为内容核心,创新自然科学与文化相融合的研究方法,开拓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视野,通过对科学文化领域内的经典作品优中选优,选取其中反映科学与文化领域联结互动,并对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融合研究有创新启示的作品,出版、发行“科学文化经典译丛”,促进我国科学文化建设。

(一)丛书内容

1.译丛以科学技术的发展历程为主干,以科学文化思想演变为枝叶,阐述科学技术和人文科学的相互影响,展示科技、文化、社会、历史的多维图景,打造科学文化经典作品。

2.译丛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译丛内容有助于读者建立关于科学文化脉络的大局与全局视野,培育创新精神和提高科学素养。

3.内容须切合主题、尊重科学、尊重事实、实事求是;

4.内容不得抄袭,如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二)总体目标

1.促进科学文化传播,引导科技工作者建立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融合的创新视野。

2.提升科学文化供给,为社会受众提供丰富的科学文化内容。

3.拓宽科学文化作品创作思路,为科学文化创作与传播工作者提升创作高度提供参考。

(三)出版要求

1.编辑出版过程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确保图书符合国家图书编校质量认定标准。

2.项目图书总字数不少于100万字。

3.图书成品尺寸为小16开,版式设计为五号字、左起横排、正文黑白,丛书各卷体例统一,注释与参考文献符合规范,图书装帧要求采用精装锁线装订。

4.丛书预计4分册,每种印刷4000册。

(四)工作机制

工作会商机制:承担单位根据图书翻译进度和稿件具体情况,分阶段召开专家审稿会,保证书稿编辑进度和质量。设立项目例会制度,定期汇总项目进展,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借助专家力量加强图书质量。

内容保障机制:承担单位严格遵循科学精神,确保图书内容的政治性、权威性和指导性;严格按照国家出版规范操作,实行三审三校一质检制度,确保图书在文字、数据、图表等方面准确无误,提升图书的出版品质。

(五)丛书宣传

参加书展:参加北京图书订货会、上海书展等知名书展,展出经典译丛,举办专题讲座、新书分享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增进与读者的互动,促进品牌传播。

联动公共文化场所:联动科技馆、科学家博物馆、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场所,配合科学文化宣传等主题出版物内容,进行科学文化主题展示,通过吸引观众参与扩大知名度。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开展图书组稿编辑出版及相关工作所需的业务能力、专业团队和经验,能够提供开展工作必备的人才、物质等保障条件。

2.申报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相关资质。

3.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

三、经费额度

经费额度:不超过8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11月—2025年11月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以收到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实施方案具体,实施项目的保障支撑条件明确,申报书可添加附页填写。

2.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胶装成册,须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后,密封邮寄至指定地址(详细附后),邮寄包封外须写明寄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申报书》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承担项目的材料。

五、项目评审

1.宣传文化部或宣传文化部委托的第三方代理机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组依据有关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集体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告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未通过评审的申报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项目应由承办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3.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承担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事项向宣传文化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宣传文化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4.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宣传文化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项目总结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宣传文化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5.申报单位须登录“中国科协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s://ysyth.cast.org.cn/portal/login),点击“供应商注册”,完成供应商信息录入和项目申报环节。技术支持电话:刘老师 010-********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

申报咨询

联 系 人:张璐

联系电话:010-******** 166*****034

申报邮箱: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

附件1-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采购类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综合评审标准.docx

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2024年1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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