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元,浙江省周巷镇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三期项目招标

1000万元,浙江省周巷镇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三期项目招标

[法安导读] 周巷镇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单位: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30;预算金额:10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241*******

  项目名称:周巷镇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周巷镇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利旧原有1247套高清摄像机、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存储系统;(2)新建321套智能摄像机及前端配套基础设施;(3)根据系统对视图信息采集传输的带宽要求,进行PON网络扩建;(4)新建满足321套智能摄像机视图数据存储需求的存储系统;(5)利旧原有视频图像信息管理平台;具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标项1,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施工(含完成设备供货、系统建设和初步验收整个项目施工,其中利旧点位需在60内完成施工并上线),系统试运行1个月开始项目终验,30天内通过项目最终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30

  4.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环城北路42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天扬、方海杰、徐春杰、陆浩峰、史莲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方海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

  传真:

  联系人:赵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责任编辑:晓莉

,浙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监控系统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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