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湘0204法鉴字063号关于选择专业机构的公告

2024湘0204法鉴字063号关于选择专业机构的公告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选择专业机构公告

(2024)湘0204法鉴字063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00时选择湖南省醴陵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株洲云龙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凡符合以下报名要求的鉴定机构,可于2024年11月12日17:3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公开选择专业机构的具体要求如下:1、入围《2024-2025年度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册》、符合本案资质要求,且有资格出具报告的专业机构。2、接受委托后能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求意见稿》(该时间从勘验的次日起计算)。3、熟悉《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4、能认真负责的及时完成委托工作。

提示:1、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的要求确定机构选择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 “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来本院709办公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出具书面的一次性补充材料清单。

本院709办公室电话:******** 联系人:胡容

本院监督电话:******** 联系人:刘辉

标的概况

承办法院: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委托事项:对聚龙生态小区(龙头安置房)四期新建的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株洲市,石峰区,株洲

标签: 选择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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