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安吉县产业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安吉县产业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安吉县产业投资基金
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发挥基金在新形势下的产业引导作用,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的作用,着力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实现基金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现面向全国优秀机构,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介绍
安吉县产业投资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分“新经济母基金”和“新产业母基金”两大母基金,规模均为30亿元,最长期限10年,由浙江安吉两山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两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母基金坚持聚焦安吉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推动形成规模超百亿元的产业子基金集群。
二、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设立目标
共设立5支行业子基金:
1.“新一代信息技术”子基金1支,征集1名管理人。
2.“新能源新材料”子基金1支,征集1名管理人。
3.“生物医药及器械”子基金1支,征集1名管理人。
4.“数字经济”子基金2支,征集2名管理人。
(二)设立规模
每支基金规模6亿元人民币。
(三)出资金额及比例
安吉县产业投资母基金出资不超过60%,管理人和其他资本出资不低于40%。其中社会资本不低于20%。母基金根据投资进度以及返投进度分3-4期出资。
(四)注册地
安吉县。
(五)基金存续期
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基金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0年。
(六)管理费
1.投资期: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年(1%按年支付;剩余部分在投资期结束后根据返投要求认定后支付,未完成返投要求则不予支付);
2.退出期:尚未退出的项目剩余投资金额的1%/年;
3.延长期:不支付管理费。
(七)投资要求
1.投资阶段与领域
以初创期和成长期项目为主,其中创投类项目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涉及本基金所涉领域投资额度不低于基金规模的70%。
(1)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半导体材料、光电产业、通信技术、新型电子设备、3C类产品等领域进行投资。
(2)新能源新材料:围绕氢能、生物能、新型储能技术等新能源,以及高性能材料、智能材料、纳米材料、生物基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链进行投资。
(3)生物医药及器械:围绕医药、医学、新一代诊断方式、新型设备器械、数字健康等领域进行投资。
(4)数字经济: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涉及的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关注技术在智慧城市、商贸、数字政府、农业、医疗、金融、制造等行业的具体应用。
2.返投要求
子基金返投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县产业基金实际出资金额的1.1倍。
3.投资限额
原则上,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累计不得超过子基金规模的20%,且不得成为被投资企业的第一大股东。
(八)投资决策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二名、母基金委派一名成员组成。基金的所有投资决策均须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方可实施。
(九)收益分配
子基金门槛收益率为年化单利6%,采取“即退即分”“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方式进行分配。
(十)退出要求
基金存续期届满前,基金管理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项目发展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通过IPO、转板、并购、协议转让、回购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安排基金从已投资的项目中退出。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基金,母基金可以选择提前清算退出:
1.子基金出资人协议签署后超过6个月未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
2.子基金其他出资人未按协议约定出资且逾期超过6个月的;
3.子基金备案后超过6个月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4.发生其他危害基金安全或者违背政策目标等事前约定退出情形的。
三、申报资质要求
(一)注册资本
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注册资金实缴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二)管理机制
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管理团队配备
核心管理团队内不少于5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四)管理规模及成功案例
管理机构过往管理规模实缴不低于5亿元,至少有3个申报细分领域的成功退出案例,成功案例的退出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后。
(五)募资能力
申请机构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时,已取得其他出资人出具的出资决策文件或意向函,出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20%。其他出资人指的是除安吉县产业基金投资母基金及安吉县其他国有资金之外计划参与子基金设立的出资人。管理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核实各出资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六)合规记录
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主要人员(总监及以上)拥有良好的合规记录,近3年内(以正式提交申报材料7之日起追溯36个月)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七)投资经验
在所申报的子基金相应行业内的投资案例比例不低于40%;有政府产业基金管理经验、返投效果明显的、有优质储备项目的优先考虑。
四、征集程序
基金管理机构由基金发起人浙江安吉两山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母基金管理人浙江安吉两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征集工作。
(一)发布公告
每家管理机构申报时可选择不多于2支子基金进行申报,但最终只能参与1支子基金管理人的入围。
(二)材料初审
申请机构按公告规定将申报材料提交报送至母基金管理人。母基金管理人组织初审小组对申报机构的专业背景、历史业绩、管理能力、募资能力以及设立方案等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三)尽职调查
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对初选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核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基金方案的可行性等,编制基金管理机构合格性尽职调查报告。
(四)专家评审
母基金管理人组织投资、法律、财务、行业专家等召开决策评审会,通过查阅申报材料、听取尽职调查报告等方式,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作出评审决议,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
(五)决策流程
基金发起人履行决策流程后确定征集结果并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日。
五、申请方式
(一)资格自评
申报机构可在浙江政务采购招标网查询征集公告,并自行评价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
(二)获取申报指南
自评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可发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件至邮箱zhaoshangfuwu@ajzstz.com。接收到上述材料后,《安吉县产业投资基金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通过邮件回复。
(三)时间要求
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一)”三支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在2024年11月25日18:00前提交申报资料的机构(以纸质资料签收之日为准)可进入评审流程。
申报“生物医药及器械”“数字经济(二)”两支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在2024年12月25日18:00前提交申报资料的机构(以纸质资料签收之日为准)可进入评审流程。
(四)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电子材料(U盘)。
1.纸质材料: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2.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应包含:
(1)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
(2)可编辑文档,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
3.所有申报信息应保证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报、漏报、选择性填报。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最终以纸质材料为准。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商会大厦B座1313;收件人:浙江安吉两山国控集团母基金;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2-*******。
未按规定的形式和数量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材料递交后不接受补充或更改。申报日期以邮寄收到时间为准。
4.本征集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根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征集程序择优确定基金管理机构,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浙江安吉两山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标签: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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