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隆尧县医院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内容:
隆尧县医院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对我院危险废弃物进行集中安全妥善处置(污泥、废液、栅渣三种废物合并运输及处理),做好有效转运台账登记等相关服务。
服务清单及最高限价:
备注:
1.本服务清单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包含签订协议费用。
2.结算方式:根据隆尧县医院产生废物处置量据实结算。
三、采购方式:三方比价,低价成交(采用现场二次报价方式,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废液处置费用报价最低者优先;废液处置费同等情况下按运费、污泥、栅渣处置费顺序低价者优先。
四、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环保、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3.服务进度:按隆尧县医院要求进行服务。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依照经营范围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名称和时限),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双面扫描或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被授权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均需提供本人在该公司近半年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5.报价单格式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价。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7.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
7.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2类、3类、4类、6类、8类、9类等)。
8.以上自拟格式编写比价纸质文件并逐项盖章,密封后加盖骑缝章,比价时间准时递交。
六、比价截止时间、比价时间和地点
1.比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价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比价地点:隆尧县医院教学楼一楼接待室。
七、项目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八、合同签订时间: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九、补充事宜
1.比价文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超出预算价格、章印模糊、公司名称与公章不符,视为无效。
2.本公告发布媒体:隆尧县医院微信公众号。
3.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故(质疑、投诉等)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顺延;或重新组织三方比价。
十、对本次比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隆尧县医院
2.地址:隆尧县金隆路166号
3.联系人及电话:
张亚杰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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