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集体用房改造升级工程
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集体用房改造升级工程
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集体用房改造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集体用房改造升级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
2.1.2建设规模:城北街道万新村集体用房改造升级工程,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617m2,建筑高度4.2米。为推进乡村文明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现对万新村医养服务中心工程进行改造升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140.00万元(含暂列金额4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城北街道万新村集体用房改造升级工程,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617m2,建筑高度4.2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 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自筹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自筹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8日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4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 地 址:如皋市惠政小区A区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黄小霞 联 系 人:徐海燕
电 话:135*****625 电 话:180*****056
2024年11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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