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项目第三期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邀请服务单位公告

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项目第三期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邀请服务单位公告

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项目(第三期)土地征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邀请服务单位公告

一、项目业主

儋州市白马井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项目(第三期)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三、评估内容

对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项目(第三期)用地征收白马井镇南庄村委会长塘村、瓜兰村、南庄老村第一、南庄老村第二、南庄老村第三、大南头、小南头、南庄新村第一、南庄新村第二、北方兰村第一、北方兰村第二及寨基村委会超头市村等12个村民小组约200人共计188.31亩集体土地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五、报价执行标准

依据海南省社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关于发布《海南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公告(琼风评研中心[2019]1号)计价标准进行报价(报名单位按人数评估收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且有过相关工作业绩并在海南省备案有资质的评估单位。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七、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到白马井镇人民政府报名,在报名期间内,同时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近三年业绩材料;6.信用状况等。

八、选择办法

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与评选,择优一家报名单位为本项目的服务中标单位。

九、发布时间及媒介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

地址:儋州市白马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11室

联系人:韩工,电话:0898-********


标签: 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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