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申请撤销工资专用账户退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关于项目申请撤销工资专用账户退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现有公司申请撤销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退还工作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要求,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相关项目存在欠薪事宜,请涉及人员到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登记。

投诉电话:0715-*******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一楼。

序号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申请事项

公示期

1

咸宁市宁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枫林绿洲二期三批次

撤销工资专用账户(更换总包单位)

30天

2

湖北闽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咸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基础建设工程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3

湖北乾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咸宁银泉花园(湖北维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棚户改造)咸宁市桂香园一、二路基础设施工程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4

湖北依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消保区土建、装修及附属工程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5

湖北南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咸运集团还建房工程项目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标签: 保证金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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