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泉乡农村公益事业水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柳泉乡农村公益事业水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柳泉乡农村公益事业水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红寺堡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6: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佳智杰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商务办公楼四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佳智杰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商务办公楼四层) | ||
预算金额 | ¥4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058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田进福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佳智杰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150*****05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超 | ||
附件: | |||
附件1 | 柳泉乡农村公益事业水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柳泉乡农村公益事业水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佳智杰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ZJX(2024)024号
项目名称:柳泉乡农村公益事业水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1 | 柳泉乡农村公益事业水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柳泉乡农村公益事业水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1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 ******.00 | |
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执业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参与投标(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8)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9)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10)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1)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佳智杰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佳智杰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商务办公楼四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佳智杰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商务办公楼四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请于2024年11月05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将本公告附件中“登记表”信息完善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进行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3.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
联系方式:田进福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佳智杰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50*****058
联系方式:陈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超
电 话: 150*****058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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