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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前进东街与太平街路口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
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询比条件
本采购项目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前进东街与太平街路口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该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
供应商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前进东街与太平街路口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SXJJC-XBCG-20241105
2.3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共一包,为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前进东街与太平街路口电子警察
设备采购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比文件中商务、技术
的相应规定为准。
2.4 交货期:15日历天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比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
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晋京昌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教场巷发展大院1号楼3单元18层)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
图。
注:若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询比文件
5.2逾期送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
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山西省原平市平安大街1569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晋京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子霞、赵丽、韩越娟
联系电话:0351-3343788、15110540115、18235170098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发展大院1号楼三单元1801室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