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及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海口至望江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及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海口至望江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及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海口至望江段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所提“五纵十横”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确提出的“十四五”高速公路储备建设项目以及《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的重点建设项目。

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招标人为安庆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操作模式、特许经营期限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及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海口至望江段。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78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金额最终以政府核准的数额为准。

(1)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起于石镜枢纽互通,途经藕形村、裴家户、吴林、吴屋,在镇江村北设置海口枢纽互通连接拟建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海口至望江段以及拟建S82海口长江大桥,路线全长约13.690km。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设互通2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一般服务型互通1处。估算总投资约为******.6659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金额最终以政府核准的数额为准。

(2)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海口至望江段起于海口枢纽互通,途经皖河农场、望江县赛口镇、高士镇、太慈镇,终点位于太慈镇照直村附近,设置望江枢纽接G35济广高速,路线全长约41.815km。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设互通3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一般服务型互通2处。估算总投资约为******.1107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金额最终以政府核准的数额为准。

(二)招标范围及操作模式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为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及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海口至望江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特许经营者具备法定施工资质和能力的,可由特许经营者组织本项目的相关建设施工工作)、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项目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设施、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

2.操作模式

本项目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1)安庆市人民政府授权安庆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并由安庆市交通运输局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订投资协议;中标特许经营者根据投资协议要求,依法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接受实施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2)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项目收入来源主要为高速公路使用者直接支付的车辆通行费、服务设施经营收入、广告经营收入及其他政府方认可的路衍产业收入等。本项目政府方不以任何方式向特许经营者承诺固定收益率,不承诺回购特许经营者的投资本金,不承担特许经营者的投资本金损失,不承诺最低交通量或最低通行费收入保障。

(3)本项目不存在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等情况。

(4)本项目建设资金构成由资本金和债务性资金组成。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投资估算总金额的20%,资本金由特许经营者出资,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债务性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筹集。

(5)本项目拟由实施机构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监理、试验检测、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实行监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并计入项目总投资。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项目实施机构可以授权项目公司开展上述招标工作。

(三)特许经营期限

特许经营期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

前期及建设期:42个月(3.5年),其中前期6个月,建设期36个月。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项目约定完工日止(含当日),前期与建设期以项目开工日作为时间分界点。约定完工日指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通车前一日。

运营期:本项目中各子项目的运营期自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除非《特许经营协议》因故提前终止,运营期暂定为360个月(30年),最终收费年限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特许经营期届满日不得晚于项目收费期届满日。

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业绩等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

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安庆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2)商业信誉

投标人未被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安徽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被评为 D 级。

(3)财务状况

投标人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的投融资能力。

2023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02亿元人民币,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3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

(5)业绩要求

近五年以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不含),以投资协议或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资或作为联合体中牵头方或作为联合体成员,投资过 1 个投资额不低于 40 亿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项目。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实施机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其他成员在项目公司的出资不得为零。

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中第(1)至(5)的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中第(1)3)款的要求。

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者出资比例;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统一汇总;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均应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民营企业参与方式

本项目属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中的第二类项目,即“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因此,本项目要求民营企业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占比不低于35%。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 转 5-2(工作日)。

②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9.1 和 9.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http://aqggzy.anqing.gov.cn/)等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安庆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安庆市人民政府B区3层

联系人:牛奕

联系方式:0556-*******

9.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一部

联系人:唐娟

联系方式:0556-*******

9.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

9.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

9.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庆市龙山路213号

电 话:0556-*******

十、其他说明

10.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10.2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http://aqggzy.anqing.gov.cn/008/******/******003/********/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10.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

十一、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11.1 开户行名称: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859266*****7164

11.2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安庆分行龙山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9666

11.3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34*****000180*****0989

11.4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800********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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