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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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工程乙供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7-JC-2016-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BT承办人为重庆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四号线机电一标项目部。项目为BT模式,资金由重庆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四号线机电一标项目部组织人承办此次招标。
1、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铁建设(2011)144号)
5、《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14〕139号)
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14〕98号);
7、《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工程〔2016〕20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重庆轨道交通四号线沿线。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
重庆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渝北区,沿红锦大道北行,下穿锦绣山庄后沿泰山大道东行,至泰山大道与衡水路交叉口后沿东北向斜插入火车北站北广场地区,之后线路继续东行至五桂立交,再沿海尔路东行至设计终点,全长约15.769km,地下段长约11.068km,高架段长约4.701km。全线设9座车站,其中地下站5座,高架站2座,地面站2座。线路分别与轨道交通三号线、环线、十号线、九号线、十一号线形成换乘,换乘站6座,设唐家沱车辆段1座。线路经过了渝北区、江北区两个行政区,串连了新牌坊地区(市级商圈),火车北站综合交通枢纽,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以及唐家沱组团,有利于快捷、高效地吸引、疏散地面客流。
2.3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各设备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2
3.5其他的要求参见各设备包件招标文件的规定。
3.6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2016 年11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携带投标报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不能现场购买可将扫描件发至邮箱(********5@qq.com)先行取得电子版文件。每套采购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00元整,售后不退, 开具收款收据,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采购文件提供PDF版和纸质版,如两版内容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地点:渝北区龙塔街道新溉大道887号鲁能星城十一街区12幢10-3
5 答疑
1、投标人提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2016年11月1日下午17:00前,并以Email的方式至电子邮箱(********5@qq.com)过时不再受理。
2、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2016年11月2日下午17:00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1.crcc.cn/logonAction.do)和(http:///)网上统一予以答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具体开标地点详见答疑澄清补充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答疑补遗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补遗同时在中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1.crcc.cn/logonAction.do)和(http:///)上发布。
9、现场勘查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查施工现场相关情况。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四号线机电一标项目部
地址: 渝北区龙塔街道新溉大道887号鲁能星城十一街区12幢10-3
联系人: 熊先生电话:186*****588 陈先生 187*****086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伸段设备工程项目经理部
账 号:****************
开户行名称:哈尔滨银行重庆北部新区支行


附件: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招标编号


投标联系人


投标内容


联系电话


法人委托人


传真电话


邮箱


单位地址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计量单位包件数量招标人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万元)
1大风机DFJ-01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四号线机电一标项目部10005
2风阀FF-02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四号线机电一标项目部10005
3空气净化器KQJHQ-03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四号线机电一标项目部10005
4空调末端KTMD-04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四号线机电一标项目部10005
5冷却塔LQT-05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四号线机电一标项目部10005
6给水设备、空调水泵GSKT-06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四号线机电一标项目部10005
附表2:
各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类别资格要求
1大风机包件代理商贸易公司或代理商须提供授权书或供货协议正本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须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营业执照注册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原件备查)。
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家)具有国家法定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大风机(隧道风机、射流风机、排热风机)厂家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法定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生产商须有有效的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CNAL或CNAS认证;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家)2010年至今有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大风机供货业绩,并有一条以上成功运行经验(提供合同和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盈利无亏损,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履约信用要求201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没有以下情形:
1、在其他项目物资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2、没有以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取消合同;
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及取消投标状态;
5、没有被中国其他城市地铁(轨道)公司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的。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
其他要求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2风阀包件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须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营业执照注册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原件备查)。
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法定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厂家ISO9001:2000;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相关的检测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3CF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中国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至今至少成功完成2个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风阀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和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盈利无亏损,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履约信用要求201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没有以下情形:
1、在其他项目物资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2、没有以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取消合同;
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及取消投标状态;
5、没有被中国其他城市地铁(轨道)公司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的。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
其他要求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3空气净化器包件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营业执照注册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原件备查)。
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法定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空气处理器厂家必须具备ISO9001:2000认证;具有省级卫生许可证;提供投标产品经省级疾控中心或国家疾控部门的集中空调除菌性能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至今至少有2个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空气净化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和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盈利无亏损,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履约信用要求201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没有以下情形:
1、在其他项目物资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2、没有以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取消合同;
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及取消投标状态;
5、没有被中国其他城市地铁(轨道)公司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的。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
其他要求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4空调末端包件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须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营业执照注册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原件备查)。
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法定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空调末端(组合式空调机组、吊(卧)式空气处理机、风机盘管)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法定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生产商须有有效的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CRAA认证;具有中国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至今至少成功完成2个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和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盈利无亏损,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履约信用要求201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没有以下情形:
1、在其他项目物资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2、没有以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取消合同;
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及取消投标状态;
5、没有被中国其他城市地铁(轨道)公司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的。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
其他要求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5冷却塔包件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须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营业执照注册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原件备查)。
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法定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冷却塔厂家必须有有效的ISO9001:2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CCCF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中国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至今至少成功完成2个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冷却塔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和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盈利无亏损,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履约信用要求201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没有以下情形:
1、在其他项目物资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2、没有以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取消合同;
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及取消投标状态;
5、没有被中国其他城市地铁(轨道)公司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的。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
其他要求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6给水设备和空调水泵包件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须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营业执照注册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原件备查)。
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法定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厂家必须有有效的ISO9001:2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CCCF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中国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至今至少成功完成2个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给水设备或空调水泵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和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盈利无亏损,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履约信用要求201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没有以下情形:
1、在其他项目物资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2、没有以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取消合同;
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及取消投标状态;
5、没有被中国其他城市地铁(轨道)公司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的。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
其他要求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机 机电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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