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城街道上桥剧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莞市东城街道上桥剧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CAFCA********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东城街道上桥剧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东城街道上桥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自筹,招标人为东莞市东城街道上桥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城街道上桥剧场升级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上桥社区。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东莞市东城街道上桥剧场升级改造工程,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舞台灯光音响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总投资2,362,273.98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2,362,273.98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2,346,661.87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400,049.3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102,615.69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东城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东城街道上桥剧场升级改造工程,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舞台灯光音响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2月27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5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

  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3.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在广东天麒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11号1单元(中孚大厦)1508室)获取招标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均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均可)的复印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二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2)。投标会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二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本文件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东莞东城街道栏目(网址:http://www.dg.gov.cn/dongcheng/)。

  7.投标保证金

7.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单;

其他:/。

  7.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采用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缴存单项保证金,并确保该项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作为附言。(户名:东莞市东城招投标服务所, 账号:955*****089********,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愉景支行,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0769-********),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打印汇款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城街道上桥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

  地址:东莞市牌楼街1号;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电话:/;

  地址:/;

  电子邮件:/。

  8.2 其他:/


标签: 工程施工 升级改造 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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