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产资产评估服务公开询价的公告
关于开展房产资产评估服务公开询价的公告
根据《西双版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州农业农村局开展房产资产评估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询价内容
1.景洪市勐泐大道32、34号(原乡镇企业局移交资产)的搭建门面2间租金评估。
2.景洪市勐泐大道32号(原乡镇企业局移交资产)二至四层资产出售评估。
3.景洪市勐泐大道34号(原乡镇企业局移交资产)一层4间商铺、二至三层2套住房资产出售评估。
二、资格要求
(一)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所需资料(一式三份)
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行业资质证书、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无不良记录书面证明材料。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请注明与原件一致。自行密封,封口处请加盖公章。
(二)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和响应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邮寄或派员送至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寄件费自理,过时投递无效。
四、供应商确定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在公告期内收到相关资料后,将对各供应商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报价等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https://znyj.xsbn.gov.cn/index.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单位将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州农业农村局贺环,电话:0691-*******
邮寄地址:景洪市勐遮路1号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邮编:******。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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