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恒口示范区月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采购公告
安康恒口示范区月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恒口示范区月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AK-2024-19
项目名称:安康恒口示范区月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76,416.8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恒口示范区月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3,876,416.8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76,416.8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安康恒口示范区月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76,416.89 | 3,876,416.8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9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恒口示范区月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恒口示范区月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有效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施工企业在人员、资质、技术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CA锁(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可参照https://www.snca.com.cn/template/newsDetail.html?id=285。
3.下载文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投标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投标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
7.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8.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oldweb/8a85be3567ed********ed*****d0009.html)要求,中标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注册登记入库,致使采购结果无法公告的情形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9.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群众之家大楼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3号1幢306室
联系方式:18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0*****903
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1/5
标签: 生活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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