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深圳至江门高速铁路工程广中江特大桥跨虎跳门水道主桥施工临时工程建设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于新建深圳至江门高速铁路工程广中江特大桥跨虎跳门水道主桥施工临时工程建设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新水许准〔2024〕5号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12标项目经理部:
本机关于2024年5月9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新建深圳至江门高速铁路工程广中江特大桥跨虎跳门水道主桥施工临时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深圳至江门高速铁路工程广中江特大桥跨虎跳门水道主桥施工临时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成果和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属地政府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工程方案
(一)拟新建深圳至江门高速铁路工程广中江特大桥跨虎跳门水道主桥施工临时工程位于大鳌镇与睦洲镇界河石板沙水道,左岸栈桥位于大鳌围桩号32+975附近,右岸栈桥位于江新联围桩号39+650附近。拟新建施工临时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二)拟建施工临时工程布置方案
主桥17#、18#主塔及16#桥墩的基础均位于河道水中,为主塔和桥墩基础施工提供交通条件,在主体桥梁上游约50m处拟建栈桥临时工程与两座主塔和16#桥墩基础施工平台相连接。主桥施工临时工程建设包括两主塔(17#、18#)及16#桥墩基础施工围堰和施工平台、左岸和右岸栈桥。
1、栈桥
左岸(大鳌侧)栈桥总长136m(9+3+10×12+4),栈桥0#桥台至9#桥墩段的桥面纵坡为1%与堤顶相接,10#桥墩后段桥面纵坡为0,栈桥面高程5.90~6.72m(国家85高程,下同),贝雷梁底高程4.05~4.87m,桥面宽8m;右岸(睦洲侧)栈桥总长133m(6+3+10×12+4),栈桥0’#桥台至9’#桥墩段的桥面纵坡为1.9%与堤顶相接,10’#桥墩后段桥面纵坡为0,栈桥面高程5.20~6.72m,贝雷梁底高程3.35~4.87m,桥面宽8m。
(1)上部结构
栈桥上部结构由贝雷梁和桥面结构组成。
贝雷梁:桥横向对称布置5条321贝雷梁支承桥面结构,中间梁与两侧相邻贝雷梁之间净间距为0.9m,桥两侧相邻的两贝雷梁之间净间距为0.45m,贝雷梁之间采用8#槽钢斜撑连接。321贝雷梁为6组(2片1组)单层贝雷梁片结构,贝雷梁高1.5m、梁宽0.9m。
桥面结构:贝雷梁上横向铺设I22a工字钢,沿栈桥纵向设置的工字钢横梁为83cm与67cm间隔布置,桥面采用装配式桥面板(五代)。
(2)左岸栈桥下部结构
下部钢结构包括16排支承桩钢架、3座制动墩和1座堤岸桩桥台,其中每3个标准跨设置1处由2组桩钢架组成的制动墩,桥台、支承桩钢架和制动墩的位置与桥跨相对应。
支承桩钢架:每组支承桩钢架均由2根φ711×10mm钢管桩、钢管桩上部两桩之间二条相距2m的φ325×6mm钢管水平连系梁、两水平连系梁中部间的1根φ325×6mm竖向钢管、两水平连系梁间倒八字向的2[20a组合斜撑钢梁、桩顶2HN600×200-9000承重钢梁组成。2根钢管桩之间的桩中心距为6m,上、下水平连系钢管梁中心线位置高程分别为3.61m、1.61m,2HN600×200-9000承重钢梁面高程为栈桥底高程4.05~4.87m。
制动墩:制动墩采用双排桩钢架,制动墩的桩钢架除承重钢梁与支承桩钢架不相同外,其余结构均与支承桩钢架相同。桩钢架排距离2m,两排桩钢架间上部设二条间距2m的φ325×6mm钢管水平连系梁,两水平连系梁间设1条2[20a组合斜撑钢梁,桩顶设2HN600×200-4000承重钢梁,此承重梁与贝雷梁底之间再设2HN600×200-9000承重钢梁,桩顶承重钢梁与钢管桩间焊接加肋钢板。
堤岸桩桥台:桥台基桩采用双排6-Φ630x8mm钢管桩,每排设置3条钢管桩,横向桩距为3m,排距3.0m,承台为C35钢筋混凝土阶梯断面,桥台基底面标高为2.35m,桥台顶面高程5.9m。栈桥所有钢管桩均进入泥质砂岩。
(3)右岸栈桥下部结构
下部钢结构包括10排支承桩钢架、3座制动墩和1座堤岸桩桥台,其中每3个标准跨设置1处由2组桩钢架组成的制动墩,桥台、支承桩钢架和制动墩的位置与桥跨相对应。
支承桩钢架:12’、15’、16’号支承桩钢架的桩数及结构与左岸栈桥的支承桩钢架完全相同。3’、4’、7’、8’、11’号支承桩钢架均由3根φ711×10mm 钢管桩和桩顶2HN600×200-9000承重钢梁组成,钢管桩间的管中心距离为3m,承重钢梁面高程与栈桥底高程相同。
制动墩:13’与14’号之间的制动墩的桩数和结构与左岸栈桥的制动墩完全相同。5’与6’号及9’与10’号之间的制动墩均采用双排桩钢架,每排桩钢架由3根φ711×10mm 钢管桩和桩顶2HN600×200-4000承重钢梁组成,钢管桩中心距离3m,两排桩钢架的排距2m,钢管桩与承重钢交接角位焊接加肋钢板。
堤岸桩桥台:桥台基桩采用双排6-Φ630x8mm钢管桩,每排设置3条钢管桩,横向桩距为3m,排距3m,承台为C35钢筋混凝土阶梯断面,桥台基底面标高为1.65m,桥台顶面高程5.2m。栈桥所有钢管桩均进入泥质砂岩。
2、17#及18#主塔施工围堰和施工平台
主塔17#、18#墩为低桩承台,塔基采用先桩基后围堰的施工方案,桩施工采用钢护筒,桩承台采用双壁钢围堰降低水位施工。
桩承台尺寸为34×26×6m,围堰由内外钢板桩组成双壁钢围堰,内壁围堰平面尺寸超出承台尺寸1m,内壁与外壁钢板桩围堰之间距离为1.5m。17#塔桩承台钢板桩围堰高25m,围堰底部进入弱风化泥质砂岩5.76m,堰顶高程5.37m;18#塔桩承台钢板桩围堰高35.5m,围堰底部进入弱风化泥质砂岩8.76m,堰顶高程5.37m。
塔墩承台钢板桩围堰周边设置钢结构施工平台,与栈桥相接一侧施工平台由双台面组成,横向总宽16m(8×2),顺水流方向的平台总长度为57m(3+6+9×5+3),由9组桩钢架支承;主河槽一侧的施工平台为单台面,横向总宽8m,顺水流方向的平台总长度为57m(3+6+9×5+3),由9组桩钢架支承;桩承台垂直水流方向的两侧施工平台为单台面,横向总宽8m,总长度32m(2.25×2+7.5×2+6×2),由7组桩钢架支承。施工平台上部结构组成由上至下分别为装配式桥面板(五代)、分配梁I22a-9000、321贝雷主梁、承重梁2HN600×200-9000。每组桩钢架除2根φ820×10mm 钢管桩与左岸栈桥支承桩钢架不相同外,桩钢架其余结构均与左岸栈桥支承桩钢架结构相同,钢管桩端进入泥质砂岩。
3、16#桥墩基础施工围堰和施工平台
桥墩桩承台尺寸为19.1×9.6×3m,钢板桩围堰,围堰平面尺寸超出桩承台尺寸1m;围堰高24m,围堰底部进入全风化泥质砂岩3.0m,堰顶高程6.50m。垂直栈桥方向的桩承台钢板桩围堰两侧设置钢结构施工平台,平台横向总宽8m,平台总长度为27m(9×3),沿长度方向有6组支承桩钢架,平台上部和每组桩钢架的结构与主塔施工平台相同。
(三)临时工程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栈桥桩中心点坐标 |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Z1-1 | *******.6692 | ********.4922 | Z2-2 | *******.1381 | ********.4105 |
Z1-2 | *******.2916 | ********.3587 | Z3-1 | *******.3621 | ********.5959 |
Z1-3 | *******.5523 | ********.1352 | Z3-2 | *******.9846 | ********.4623 |
Z1-4 | *******.6041 | ********.2887 | Z3-3 | *******.2452 | ********.2388 |
Z1-5 | *******.8114 | ********.9029 | Z3-4 | *******.2970 | ********.3923 |
Z1-6 | *******.0187 | ********.5170 | Z3-5 | *******.5043 | *****768.0065 |
Z1-7 | 2489243.5136 | *****747.9946 | Z3-6 | 2489252.7116 | *****756.6207 |
Z1-8 | 2489242.8815 | *****746.0970 | Z3-7 | 2489249.2065 | *****746.0983 |
Z1-9 | 2489239.3763 | *****735.5746 | Z3-8 | 2489248.5744 | *****744.2006 |
Z1-10 | 2489235.5836 | *****724.1888 | Z3-9 | 2489245.0693 | *****733.6782 |
Z1-11 | 2489232.0785 | *****713.6664 | Z3-10 | 2489241.2765 | *****722.2924 |
Z1-12 | 2489231.4464 | *****711.7687 | Z3-11 | 2489237.7714 | *****711.7700 |
Z1-13 | 2489227.9413 | *****701.2463 | Z3-12 | 2489237.1393 | *****709.8724 |
Z1-14 | 2489224.1486 | *****689.8605 | Z3-13 | 2489233.6342 | *****699.3500 |
Z1-15 | 2489220.6688 | *****679.4140 | Z3-14 | 2489229.8415 | *****687.9641 |
Z1-16 | 2489220.0366 | *****677.5164 | Z3-15 | 2489226.3617 | *****677.5176 |
Z1-17 | 2489216.5631 | *****667.0888 | Z3-16 | 2489225.7296 | *****675.6200 |
Z1-18 | 2489215.2831 | *****663.2461 | Z3-17 | 2489222.2561 | *****665.1925 |
Z2-1 | *******.5157 | ********.5441 | Z3-18 | 2489220.9760 | *****661.3497 |
栈桥周边控制点坐标 |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Z1 | 2489257.7715 | ********.9615 | Z3 | 2489221.8724 | *****660.8762 |
Z2 | 2489265.3620 | ********.4331 | Z4 | 2489214.2818 | *****663.4047 |
16#及17#墩基础施工平台控制点坐标 |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2489209.3289 | *****605.9967 | 5 | 2489222.8961 | *****695.5980 |
2 | 2489155.2480 | *****624.0119 | 6 | 2489197.0843 | *****704.1965 |
3 | 2489173.3256 | *****678.2831 | 7 | 2489206.7605 | *****733.2455 |
4 | 2489227.4076 | *****660.2676 | 8 | 2489232.5724 | *****724.6469 |
右岸临时工程控制点坐标表
栈桥桩中心点坐标值 |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Y1-1 | 2489099.9239 | *****317.7302 | Y2-8 | 2489071.3547 | *****222.4603 |
Y1-2 | 2489098.9617 | *****314.8432 | Y2-9 | 2489067.5632 | *****211.0748 |
Y1-3 | 2489095.4846 | *****304.4007 | Y2-10 | 2489063.7705 | *****199.6892 |
Y1-4 | 2489094.8523 | *****302.5033 | Y2-11 | 2489062.8227 | *****196.8426 |
Y1-5 | 2489091.3763 | *****292.0659 | Y2-12 | 2489061.0343 | *****191.4736 |
Y1-6 | 2489087.5836 | *****280.6793 | Y2-13 | 2489060.6573 | *****190.3405 |
Y1-7 | 2489084.0791 | *****270.1573 | Z3-1 | 2489105.6163 | *****315.8345 |
Y1-8 | 2489083.4468 | *****268.2588 | Z3-2 | 2489104.6553 | *****312.9466 |
Y1-9 | 2489079.9412 | *****257.7326 | Z3-3 | 2489101.1770 | *****302.5051 |
Y1-10 | 2489076.1485 | *****246.3471 | Z3-4 | 2489100.5447 | *****300.6066 |
Y1-11 | 2489072.6452 | *****235.8291 | Z3-5 | 2489097.0687 | *****290.1703 |
Y1-12 | 2489072.0129 | *****233.9307 | Z3-6 | 2489093.2760 | *****278.7827 |
Y1-13 | 2489068.5084 | *****223.4086 | Z3-7 | 2489089.7715 | *****268.2606 |
Y1-14 | 2489064.7158 | *****212.0231 | Z3-8 | 2489089.1392 | *****266.3632 |
Y1-15 | 2489060.9243 | *****200.6375 | Z3-9 | 2489085.6337 | *****255.8370 |
Y1-16 | 2489059.9764 | *****197.7909 | Z3-10 | 2489081.8410 | *****244.4515 |
Y1-17 | 2489058.1870 | *****192.4178 | Z3-11 | 2489078.3376 | *****233.9325 |
Y1-18 | 2489057.8100 | *****191.2888 | Z3-12 | 2489077.7064 | *****232.0351 |
Y2-1 | 2489090.4298 | *****279.7310 | Z3-13 | 2489074.2020 | *****221.5130 |
Y2-2 | 2489086.9253 | *****269.2090 | Z3-14 | 2489070.4094 | *****210.1265 |
Y2-3 | 2489086.2930 | *****267.3115 | Z3-15 | 2489066.6168 | *****198.7409 |
Y2-4 | 2489082.7874 | *****256.7853 | Z3-16 | 2489065.6689 | *****195.8943 |
Y2-5 | 2489078.9948 | *****245.3987 | Z3-17 | 2489063.8805 | *****190.5263 |
Y2-6 | 2489075.4914 | *****234.8808 | Z3-18 | 2489063.5036 | *****189.3922 |
Y2-7 | 2489074.8602 | *****232.9834 | |||
栈桥周边控制点坐标 |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Y1 | 2489098.8983 | *****317.0047 | Y3 | 2489064.2758 | *****187.7354 |
Y2 | 2489106.5414 | *****314.6340 | Y4 | 2489056.6851 | *****190.2633 |
18#墩基础施工平台控制点坐标 |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9 | 2489111.9696 | *****313.7188 | 10 | 2489075.9633 | *****386.0044 |
11 | 2489057.8870 | *****331.7320 | 12 | 2489130.0458 | *****367.9910 |
右岸上堤道路 | |||||
13 | 2489046.2895 | *****145.9178 | 15 | 2489056.5290 | *****189.8462 |
14 | 2489040.3499 | *****149.1148 | 16 | 2489063.6648 | *****186.0148 |
(四)拟建项目与堤防关系
左右岸栈桥、16#~18#桥墩施工围堰及施工平台、右岸上堤道路共占用河道范围内面积9869.47m2。
16#、17#桥墩位于河道中,施工平台与左岸堤防迎水坡脚最近距离分别是76.6m、139m;左岸栈桥桥台位于大鳌围堤防迎水坡上部,桥台基底板与堤顶防浪墙最近距离0.5m,栈桥桥面与堤顶平交。18#桥墩位于河道中,施工平台与右岸堤防迎水坡脚最近距离134.5m,右岸栈桥桥台位于江新联围堤防迎水坡上端部,桥台基底板与堤顶防浪墙最近距离0.3m,栈桥桥面与堤顶平交。
位于右岸堤后河道管理范围的施工道路沿堤防背水坡放坡与堤顶、栈桥及堤后河道管理范围外的施工道路相连接。
(五)拟建临时工程施工期在河道10年一遇设计水位4.11m条件下,栈桥的阻水截面与主桥桥墩的施工围堰阻水截面投影叠加,综合阻水比为17.62%。
二、防治与补救措施
经防洪评价和技术评审,为降低施工临时工程对河道行洪和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影响,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修复桥梁临时工程建设及使用期间受损的左右岸堤防,其中:
1、右岸江新联围堤防修复工程设计方案:堤防修复范围起始桩号为江新联围里程桩号39+634,终点桩号39+684,修复长度50m,结合现状并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修复堤防设施,设计洪水位为3.78m(修复工程设计方案的高程为珠基,下同),堤顶路面高程4.50m,防浪墙顶高程5.60m,堤顶宽8m,堤顶临江侧重建C25钢筋混凝土防浪墙,堤顶背水坡侧重建C25混凝土路缘石,堤顶路层从下往上依次为150mm厚5%水泥石粉稳定层、PC-2透层沥青、50m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砼,堤防迎水坡和背水坡均为1:2.5,迎水坡脚重建C25混凝土护脚墙,迎水坡重建80mm厚C25砼六角块护坡,背水侧恢复草皮护坡;C25钢筋砼防浪墙墙厚0.4m,墙高2.2m,底板宽和厚度分别为1.9m、0.4m,底板底高程3.4m;C25混凝土护脚墙墙高1.4m,墙顶宽0.4m,墙背1:0.5,墙底板宽1.9m,底板厚0.4m,墙顶标高1.8m;本次采用充填灌浆修复已出现裂缝的右岸堤身,灌浆范围起始桩号39+600,终点桩号39+709,灌浆范围长度为100m,堤顶中心线两侧1m距离各设1排充填灌浆孔,排距和孔距均为2m,前排和后排孔错开间隔布置,灌浆孔底高程-2.0m,灌浆材料采用粘土水泥浆,42.6水泥用量为干料量的10%,灌浆孔单位灌入量≥1.0t/m。
2、左岸大鳌围堤防修复工程设计方案:堤防修复范围起始桩号为大鳌围里程桩号32+950,终点桩号33+000,修复长度50m,结合现状并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恢复堤防设施,设计洪水位为3.78m,堤顶路面高程5.61m,堤顶临江侧重建CⅠ-A-4E波形钢护栏,堤顶路层修复从下往上依次为150mm厚5%水泥碎石稳定层、0.22m厚弯拉强度不小于4MPa混凝土路面,堤防迎水坡和背水坡均为1:2.5,迎水坡脚重建300×600mmC25砼压脚齿墙,墙顶高程为2.10m,现浇0.1m厚C25混凝土修复迎水坡护坡,背水侧恢复草皮护坡;左岸堤身灌浆范围起始桩号32+925,终点桩号33+025,灌浆范围长度为100m,堤顶中心线两侧1m距离各设1排充填灌浆孔,排距和孔距均为2m,前排和后排孔错开间隔布置,灌浆孔底高程-2.19m,灌浆材料采用粘土水泥浆,42.6水泥用量为干料量的10%,灌浆孔单位灌入量≥1.0t/m。
(二)左右岸栈桥桥台为钢筋混凝土,拆除过程对堤身结构影响较大,桥台应完整保留;右岸桥台应植筋与桥台上的钢筋混凝土防浪墙连接。左右岸修复堤防段的堤顶、堤迎水坡及背水坡、右岸堤顶防浪墙及左岸堤顶波形钢护栏、两堤防坡脚压脚墙等须做好与上下游堤防顺接。
(三)你单位需委托具有相应水利资质设计单位按施工图设计深度完善堤防修复工程设计方案报我局备案,在涉河桥墩全部建成后须即时进行堤防修复工程。
(四)为降低拟建临时工程施工对河岸扰动和破坏,应做好施工组织,涉河基桩应尽量采用震动较小机械施打,尽量减少施工机械震动、重型机械设备搬运等对河岸的拢动和破坏,如有所破坏,须及时修复和加固处理。栈桥桥台浇筑混凝土后,墙背应迅速分层回填夯实。
(五)为减少施工期阻水比,应优化临时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左、右岸栈桥应错时分期施工,尽量避开洪季,以利行洪。临时工程施工前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度汛预案和施工期防洪应急预案报新会区水利局审核后方可实施。禁止利用左岸堤顶为桥梁施工临时道路,保持左岸堤顶道路畅通,补充左岸堤后施工临时道路设计方案报我局。临时堆放场须远离堤防,建设期间需在河岸受影响范围定期观测和监测,如发现险情等异常情况就及时报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过程中如对上、下游河岸工程造成损坏或破坏,由你单位负责无条件修复。
(六)栈桥桥台开挖施工、栈桥及涉河桥墩施工平台基桩施打、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载重荷载和震动均可能会对堤防产生不利影响,你单位应负责监测受工程影响的堤防沉降和位移情况,制定监测计划,监测数据应定期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异常情况应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处理。两岸受影响堤防共布置6个位移沉降监测点,监测点位置坐标见下表。
堤防监测点坐标表(国家2000坐标系)
位置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江新联围 | 监测点1 | 2489102.7911 | *****160.7600 |
监测点2 | 2489058.6187 | *****184.2144 | |
监测点3 | 2489014.1081 | *****207.7943 | |
大鳌围 | 监测点1 | 2489310.3772 | ********.9650 |
监测点2 | 2489262.5335 | *****797.5611 | |
监测点3 | 2489225.4802 | *****809.5880 |
(七)桥梁临时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余泥废料等建筑垃圾;施工完成后,你单位须及时、妥善、彻底拆除和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平台、施工栈桥(桥台须完整保留)、施工围堰、堤后临时施工道路及弃渣等,恢复两岸滩地原貌,不得影响两岸安全。
上述涉及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的防治与补救工程措施,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具体方案报新会区水利局批准后实施,这些工程相关费用由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三、其他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必须将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报新会区水利局核准,同时将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安排报送新会区水利局备案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该工程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等内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相关措施,接受新会区水利局、属地政府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你单位负责桥梁临时工程使用期间防洪、安全作业、日常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本批复后须与睦洲、大鳌镇人民政府(含睦洲、大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签订安全和管理责任书,现场竖立公示牌(公示内容含管理单位、管理人员、联系电话等)。你公司必须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公众安全。假若你公司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伤害,你公司须承担法律责任和一切费用。
(四)涉及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五)涉及修复、迁移重建水利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期间涉及修复、迁移重建水利工程设施有关问题,相关费用由你单位负责。
(六)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局同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临时设施,临时占用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继续占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延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临时使用河道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服从有关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洪防汛调度指挥和监督。临时占用期满,除支护挡土岸墙外,涉及装卸点工程方案的其他建设内容由建设单位或者实际占用人应当拆除,并清除弃置和堆放的物品。
(七)其他同意睦洲、大鳌镇人民政府,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江门市新会区睦洲水闸工程管理所意见。
(八)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向有关部门办理。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5月9日
抄送:睦洲、大鳌镇人民政府,睦洲、大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江门市新会区睦洲水闸工程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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