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鸿山镇水产品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工程流量计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石狮市鸿山镇水产品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工程流量计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狮市鸿山镇水产品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工程流量计采购及安装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石狮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6:4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 0595-*******
采购单位 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石狮市鸿山镇鸿山新大街3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骆先生153*****67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曾0595-*******

项目概况

石狮市鸿山镇水产品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工程流量计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SS*******S

项目名称:石狮市鸿山镇水产品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工程流量计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XSCGSS*******S

二、项目名称:石狮市鸿山镇水产品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工程流量计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四、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

2、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肆万柒仟玖佰陆拾元整(¥******.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 11 月 5 日起至2024年 11 月 8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每份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谈判文件若需邮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2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 11 月 12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八、谈判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九、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小曾,联系电话:0595-********,传真:0595-********,邮编 ******。采购单位: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地址:石狮市鸿山镇鸿山新大街355号),采购单位联系人:骆先生,联系电话:153*****678。监督部门: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地址: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95-********) 、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

十、谈判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丰泽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十一、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95*****4210902。

十二、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11 月 5 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2、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肆万柒仟玖佰陆拾元整(¥******.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联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狮市鸿山镇鸿山新大街355号        

联系方式:骆先生153*****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联系方式:小曾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05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流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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