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城西片勘察设计

象山县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城西片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片区(西大河以西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产城一体化开发项目
项目代码:
2309-******-04-01-******
招标人:
名称: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
联系人:应可均
电话:0574-********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孔佳钰、蒋森佳、孙广烨
电话:0574-********
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其中本标段投资估算约8960万元,建设规模:本次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依据《防洪标准》及《象山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已有规划成果,综合确定本次工程的治理标准为20年一遇。本项目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如下:新建截洪沟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闸等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为3级,迎恩排水渠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北面洋水库河、北面洋水库下游河道堤防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建设地点:原工业示范园西侧截洪沟新建工程(位于环城西路西侧山边)、北面洋水库上下游河道(渠道)改造工程(位于环城西路至沿海南线)、木泥坑山塘下游渠道改造工程(位于木泥坑山塘至白鹤路)、迎恩路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位于建设路至象山港路)和木泥坑等山塘水库清淤工程(位于环城西路以西)。2.2招标范围:工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以及相应阶段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含物探)等工作。测量数据须满足设计要求且测量内容须经招标人认可后实施。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后20天内完成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反馈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测量及勘察工作进度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施工现场设代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建设至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2.4质量要求:符合水利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部门评审或审批要求。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丹西片区环境提升及水美乡村共治项目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04-01-******,项目业主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西片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范围:
2.1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其中本标段投资估算约8960万元,建设规模:本次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依据《防洪标准》及《象山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已有规划成果,综合确定本次工程的治理标准为20年一遇。本项目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如下:新建截洪沟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闸等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为3级,迎恩排水渠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北面洋水库河、北面洋水库下游河道堤防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建设地点:原工业示范园西侧截洪沟新建工程(位于环城西路西侧山边)、北面洋水库上下游河道(渠道)改造工程(位于环城西路至沿海南线)、木泥坑山塘下游渠道改造工程(位于木泥坑山塘至白鹤路)、迎恩路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位于建设路至象山港路)和木泥坑等山塘水库清淤工程(位于环城西路以西)。2.2招标范围:工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以及相应阶段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含物探)等工作。测量数据须满足设计要求且测量内容须经招标人认可后实施。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后20天内完成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反馈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测量及勘察工作进度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施工现场设代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建设至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2.4质量要求:符合水利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部门评审或审批要求。
招标规模:
本项目片区一体化开发项目,建设内容涵盖西大河及周边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市政设施及公共设施完善工程、产业导入及人才引进支撑工程。具体以相关审批部门批准为主。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象山县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城西片)勘察设计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2,224,829.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6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0-29至2024-11-18,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1-19,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信息来源: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4-10-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设计 防洪 排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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