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 |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项目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联系人:黄伟 电话:152*****252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51号6层(自主申报) 联系人:方鸿燕 电话:183*****737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 ||
招标规模: | 标段(包)划分: | 1 | |
标段(包)名称: |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239,513,5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1、3.1.2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⑤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0-12至2024-11-08,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1-12,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行政监督机构: | 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 | 电话: | 0579-******** |
信息来源: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10-11 |
标签: 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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