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城东街道东锋村文化中心工程
东阳市城东街道东锋村文化中心工程
项目名称: | 东阳市城东街道东锋村文化中心工程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东阳市城东街道东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东阳市城东街道东锋村 联系人:郑承阳 电话:135*****655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中山路229号汉中大楼七楼 联系人:周晓楠 电话:189*****760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项目总用地面积1327㎡,新建一栋文化中心,建筑占地面积576㎡,建筑面积3466.9㎡(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76㎡,地上建筑面积2890.9㎡),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础+筏板基础。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 ||
招标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1327㎡,新建一栋文化中心,建筑占地面积576㎡,建筑面积3466.9㎡(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76㎡,地上建筑面积2890.9㎡),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础+筏板基础。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东阳市城东街道东锋村文化中心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08900072*****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5,525,058.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3.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 理)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完成过 / 业绩(仅适用于国家对投标人无资质要求的情形)。证明材料需提供: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 职称(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 准(试行)》未作规定的情形)。如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 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7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4月、5月、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三)其他: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8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①安全员为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 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③开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8-28至2024-09-19,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9-19,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金华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 ||
行政监督机构: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9-******** |
信息来源: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08-28 |
标签: 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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