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集中招标公告
食材集中招标公告
延边分行食材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开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就延边分行食材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开邀请采购。
二、采购编号: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延边分行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延吉市、敦化市、珲春市、图们市、龙井市、安图县、汪清县。
项目金额:延边分行食材采购项目金额总计257万元,其中分行机关食堂105万元、敦化支行50万元、珲春支行40万元、图们支行18万元、龙井支行18万元、安图支行14万元、汪清支行12万元。
本次食材采购按项目地点分七个包选定七个供应商,优先选择项目所在地供应商。各包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延边分行机关食堂
二标段:敦化支行
三标段:珲春支行
四标段:图们支行
五标段:龙井支行
六标段:安图支行
七标段:汪清支行
响应缺漏项处理:
R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数量:7家
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延边分行机关食堂 105万元(含税)
二标段:敦化支行 50万元(含税)
三标段:珲春支行 40万元(含税)
四标段:图们支行 18万元(含税)
五标段:龙井支行 18万元(含税)
六标段:安图支行 14万元(含税)
七标段:汪清支行 12万元(含税)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采购人可按授予合同供应商在《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R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不多于综合评分前X名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每包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1、了解中国银行延边分行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技术需求,具备相应的食材供应和配送能力。
2、食材供应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格的经营资质,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单位应具有与所经销食材种类相符的资质。
3、食材供应单位必须以“延边分行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为依据,提供相应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
(4)食材安全保证措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纪录。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
R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R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24年11月05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报名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请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电子版扫描件邮寄前先发送至邮箱*********@qq.com。
邮 寄 地 点: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期1号楼3单元10楼)李鑫泽180*****818
领 取:一标、二标:3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三标至七标:2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七.踏勘---本项目不组织
八.项目说明会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情况。各投标人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期1号楼3单元10楼)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报送应答文件地点: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期1号楼3单元10楼)
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被邀请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4.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邮箱:jwbgsyj jl@bank-of-china.com
举报地址:延吉市人民路107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先生、李女士
电 话:159*****390 、04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花园1号楼3单元10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李鑫泽
联系方式:180*****818
电子函件:*********@qq.com
标签: 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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