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润龙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十堰润龙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十堰润龙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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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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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润龙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十堰润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龙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经审查,本院已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润龙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20日,注册资本3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健,系该公司总经理。股东及持股比例:王峰100%持股。经营范围:纸制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零部件、钢材、建材、电器机械及配件、普通机械、电线电缆、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五金工具、办公设备、日用百货销售;植物纤维制品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限制经营行业和商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被编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破产案件管理人机构名单。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与润龙公司未有诉讼代理、法律顾问等牵连事项。 3、截止2024年11月5日,申报机构在本院无连续三年未办结的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且未结破产案件(含“执转破”案件)少于3件。 4、申报机构委派办理该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熟悉公司破产及强制清算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三、报名及遴选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符合公告要求,于2024年11月12日17点申报期间届满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信息网》上进行报名。本院于2024年11月15日10点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信息网》公开摇号确定管理人。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机构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本案管理人(中签1),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中签2)。 联 系 人:陈永宝 联系电话:0719-*******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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