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中心城区西片区西大河以西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产城一体化开发项目—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片区西大河以西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产城一体化开发项目—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片区(西大河以西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产城一体化开发项目—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 联系人:吴群旦 电话:158*****637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来薰路500号二楼 联系人:李斌 电话:135*****987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设计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须具备: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 工程设计 专项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6造价咨询专项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土建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7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 联合体牵头人 派出。 (三)其他: 3.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 | ||
招标内容、范围: | 负责实施本项目—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除已完成或已委托),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
招标规模: | 本项目片区一体化开发项目,建设内容涵盖西大河及周边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市政设施及公共设施完善工程、产业导入及人才引进支撑工程,建设地点:象山县中心城区西片区(西大河以西区域),实施范围东至西大河和新丰路,南至九顷区块,西、北至山体。 | 标段(包)划分: | |
标段(包)名称: |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片区(西大河以西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产城一体化开发项目—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0,0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设计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须具备: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 工程设计 专项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6造价咨询专项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土建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7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 联合体牵头人 派出。 (三)其他: 3.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8-15至2024-08-23,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9-05,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 ||
行政监督机构: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信息来源: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4-08-15 |
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水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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