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型车桥装配及壳体加工一期危险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轻微型车桥装配及壳体加工一期危险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轻微型车桥装配及壳体加工一期项目危险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轻微型车桥装配及壳体加工一期项目危险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工程已由一汽集团规字【2011】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轻微型车桥装配及壳体加工一期项目危险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工程。
2.2招标范围:危险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建设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
3.3若中标,需为施工人员办理工商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含高空作业)。并与委托招标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一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刘庆野 孙英男
联系电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2016年10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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