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察汗淖尔流域地下水超采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康保县察汗淖尔流域地下水超采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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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第1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康保县察汗淖尔流域地下水超采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自行下载公开招标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并于 2024年11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 项目编号:BDHBZC*******

1.1.2 项目名称:康保县察汗淖尔流域地下水超采监测项目

1.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预算金额: *******.19 元

1.1.5 采购需求:新建私打取水井监测平台一套,新建监测点位40个,同时改造原有森林防火、环保监测、河道监测等前端摄像头15个点位。采购内容包括:★热成像双光谱摄像机40台,LED全彩大屏8m2,柜式空调器2台,工作站(台式机)5台,工作站(平板电脑)5台,彩色打印机1台,彩色激光多功能一体机1台,屏控一体机1台,屏控软件1套,功放1台,音箱2台,无线话筒1台,鹅颈话筒3台,操作台3套,应用服务器1套,GPU服务器1套,接口卡2套,网络服务器1套,移动执法终端10台,36盘位存储阵列1台,3.5英寸硬盘36台,三层交换机1台,边界防火墙(核心区服务器防火墙)2套,日志审计系统1套,堡垒机1台,网络回溯系统1台,数据库审计1台,上网行为管理1台,机柜、机架2台,软件管理平台及图层1套,综合视频自动预警平台1套,算法软件1套,移动端平台1套,短信推送1套,机房租赁1项,铁塔租赁40座,复用点位服务15站,数据传输服务1、40条,互联网服务、1条,数据传输服务2、1条;

1.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1.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R否。

1.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2.1.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R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10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不分包。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 ?合同分包

?分包:

1.2.1.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1.1.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1.3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R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2.1.4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1.3

⑴ 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⑵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⑶ 方式:供应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公开招标。

⑷ 售价:人民币0元

1.4 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⑵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1.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6 其他补充事宜

⑴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⑵ 代理服务费 ? 不收取 R 收取 由 ?采购人 R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

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

⑷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不执行

R执行,执行方式:

R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⑸ 本项目为“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⑺ 本项目采用电子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投标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办理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⑻ 招标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⑼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⑽ 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1.7 询问和质疑联系方式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和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康保县水务局

地址:康保县水务局康保镇康华路1号

联系方式:赵艳霞 0313-*******

1.1.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互联网信息产业园(领秀城北)B座10-13室

联系方式:汤林霞 0313-*******

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林霞

电话:0313-*******

1.8 投诉联系方式

对本次招标提出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部门名称:康保县水务局

地址:康保县水务局康保镇康华路1号

联系方式: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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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参与投标,请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请及早办理河北CA,并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河北CA驱动,以免影响参与和投标。(注:建议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快捷下载入口
,康保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下水超采 流域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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