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办理销号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办理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4年8月23日

群众举报问题

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绿城桃李春风小区沁园2-39住户把院子里的树全部砍掉,盖违建房影响环境。

整改目标

由于桃李春风项目2-39住户在自家庭院内发生违建行为,且未涉及到生态环境影响类问题,对周边环境无影响和破坏,考虑从违建管理角度解决该举报问题即可,该违建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

整改措施

桃李春风项目 2-39 住户在自家庭院内发生违建阳光房行为,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于2023年11月28日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拆除的文书。当事人向海口市政府提请行政复议,2024年3月22日收到海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复议结果为:维持被申请人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 作出的(2023)琼综执琼山云龙决字第 06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已向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于2024年5月23日接到法院传票,目前该案件处于诉讼阶段。

下一步将根据诉讼结果开展相应工作,如当事人张璐败诉不执行的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

生态环境类问题已解决,违建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处置。该办件已符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要求》中的办结条件。

标签: 生态环境 保护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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