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7: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预算金额 | ¥1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婧茹(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越秀区仓边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zip | ||
附件2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 ||
附件3 | 委托协议(已签章).pdf | ||
附件4 | 第二章 采购需求.docx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24-5250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 | 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方在收到采购方可供货的书面通知后,90 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 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 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 据《投标函》。
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jhtml。
名 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地 址:越秀区仓边路28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项目联系人:卢婧茹(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05日
标签: 智慧安全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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