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0302破申24号审计机构招募公告

2024黔0302破申24号审计机构招募公告

关于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

公 告

各审计机构: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遵义市顺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黔0302破申24号《决定书》,决定对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城公司”)进行预重整,根据申请人贵州格智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黔0302破申25号《决定书》,决定对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指定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预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拟对两个案件开展程序协同工作,联合招募、确定本案的审计机构,竞聘人应为具有审计资质的专业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信息

永和城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圣鹏,股东为贵州逐梦阳关置业有限公司(占股51%),遵义市永和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股49%)。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镇人民政府。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天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圣鹏,股东为贵州逐梦阳关置业有限公司(占股51%),遵义市永和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股49%)。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镇人民政府。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初步调查了解,永和城公司与新天地公司自2019年起在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共同开发“阳光城·溪山悦”项目,项目备案名称分别为阳光城·未来悦(一期)、阳光城·未来悦(二期)。项目总占地面积969.22亩,其中建设用地815.5亩,划拨配套用地153.72亩,现已开工建设485亩,未开发面积484.2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1.5万㎡,综合容积率2.02,计容面积约97.98万㎡,其中住宅约91.02万㎡,非住宅约6.96万㎡。阳光城·未来悦(一期)由永和城公司开发,目前已开发417.31亩,剩余136.62亩未开发。阳光城·未来悦(二期)由新天地公司开发,目前已开发67.57亩,剩余347.72亩未开发。由于项目土地被设定抵押、资产被查封冻结、开发主体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导致工程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大量已交房购房业主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另有大量房屋不能按期交房。以上债权债务及资产情况系初步了解情况,具体情况以下一阶段的审查核实结果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为分支机构报名的,需提供总所授权书。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执行资格。

(三)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四)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在近三年内承接过预重整、重整或清算案件的审计业务。

(六)与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七)审计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同时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临时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审计内容

核查截止受理日时永和城公司、新天地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

2、审查债务人的资产清册及账目;

3、审查债务人及关联企业财产、人格混同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按临时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审计报告应当关注包括但不限于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如下事项: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 害债务人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从债务人处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

(2)审计机构应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1、32、33条规定情形所涉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

(3)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4)债务人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5)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6、其他按照临时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二)被选定的审计机构,应当自临时管理人作出通知后即日派驻审计组进场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

(一)清算状态下,破产案件的审计费在法院裁定分配方案且具有支付能力时一次性付清。

(二)预重整转重整或破产和解状态下,审计费用,依法作为共益债务处理,或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或裁定认可和解方案后根据对应方案的规定进行支付。

(三)庭外和解状态下,审计费在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一个月内支付。

五、完成时限及违约责任

1、管理人通知中选后的5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

2、需在签订合同后2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审计报告。提交形式为5份书面报告和1份电子文档及表格。每逾期一日,扣除费用总额的0.1%;逾期后,经管理人催告后10个自然日内仍无法提交正式审计报告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同时审计机构应当退还已支付审计费用(如有),并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六、报名资料及提交

(一)报名资料

1、报价书(原件):格式自拟、报价以元(人民币)为单位,精确到个位,报价金额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服务方案(原件);

提供具体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应包括承诺按照本邀请报价函提供服务的内容。

3、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及符合本次招募条件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5、经办人授权委托手续;

6、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或骑缝章,并密封提交。

(二)资料提交

1、报价资料递交时间:报价资料密封后于2024年11月8日中午12:00前现场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债权申报办公室,并签署提交呈送函。

2、报价资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郑律师,联系电话:188*****671,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阳光城溪山悦营销中心临时管理人债权申报办公室。

七、评选规则和程序

(一)评选规则

1、比选方式为综合评分法,评议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第一名为中选机构,第二名为备选机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及投标报价相同的,业务经验得分由高到底排序;业务经验得分相同的,按业务经验中房地产企业业绩效数量由高到低排序。

2、将针对投标报价、业务经验、团队配置、服务方案的内容采取总分10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审,各项内容的分数占比3:2:2:3;

3、投标报价满分30分,以各机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所有参与比选的机构报价进行汇总,取平均报价为计分基础,报价在平均报价基础上每上浮10%,报价得分为基础分减少1分,报价在平均报价基础上每下浮10%,报价得分为基础分减少1分。

4、业务经验满分为20分。管理人根据竞选审计办案经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竞选机构具有执业注册会计师人员最高计5分,不低于20人,得1分;不低于25人,得3分;不低于30人,得5分。具有破产管理人资质计3分,否则得0分。具有证券期货资质计2分,否则得0分。管理人另根据竞选机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得10分。(办案经验资料需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审计报告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团队配置及业绩满分为20分。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从事审计工作十年及以上(含十年)得2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为高级会计师得2分。

(2)竞选机构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注册会计师得1分,最多得4分;每提供1个中级会计师得0.5分,最多得2分。

(3)破产案件办案业绩每承办过一件企业破产审计工作加2分,最多计分5件,超出的业绩部分不再计分(计分依据以业务约定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依据,未提交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6、服务方案满分为30分。针对本项目编制服务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配置、进度计划、质量控制等内容。针对所提交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价“优秀”得30-25分,良好得24-15分,一般得14-5分,差得4-0分,由临时管理人团队根据服务方案进行主观评价。

7、临时管理人享有对上述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二)评选程序

1、临时管理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机构的参选材料;

2、由评选委员会授权的三名到五名工作人员共同见证拆封各意向机构的参选材料,并根据选聘公告的标准和评选委员会评议打分情况暂定中标中介机构和备选机构向评选委员会推荐;

3、评选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机构报价情况、资质条件、破产从业经验、服务方案、团队配置等方面,对报名机构进行评议,具体方式以实际通知为准,并于资料提交日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机构和备选机构。

八、其他事项

(一)参与报名选聘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参选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竞选文件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拒收其参选文件。

(二)参加本次选聘的机构需对从本次选聘活动中获知的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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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05-阳光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1).pdf 下载
,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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