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公司及蜀南气矿2024年-2026年车载式压缩机气举技术服务二次
长宁公司及蜀南气矿2024年-2026年车载式压缩机气举技术服务二次
长宁公司及蜀南气矿2024年-2026年车载式压缩机气举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西南司招审(2024)字第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宁公司及蜀南气矿2024年-2026年车载式压缩机气举技术服务(二次)。
2.2 项目概况:随着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宁公司”)长宁区块页岩气、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以下简称“蜀南气矿”)自营区块页岩气开发时间的增加,气井低压、低产特征越来越明显,积液、水淹频率增加,严重影响气井生产时效。车载式天然气气举作为目前辅助气井助排、复产的重要手段,具有见效快、机动性高的特点。长宁区块页岩气、蜀南气矿自营区块页岩气需要车载式气举保障持续稳定生产,恢复气井产能,提高气井生产时效,确保产量任务目标的完成。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长宁公司、蜀南气矿委托的天然气井车载式压缩机气举作业技术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根据业主单位委托对指定天然气井实施气举服务;提供满足要求的作业设备,负责对车载式压缩机进行操作、定期巡检、维护保养、报表报告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巡检记录、异常记录、加载卸载记录、试压记录、维保记录、常规/异常分析报告、气举工艺变更资料);负责提供现场车辆、提供气举所需辅助设备,维修、维保所需配件,以及运行所需滤芯、机油、润滑脂、防冻液(如有)等物品;负责气举流程的安装、拆除、恢复等;负责将气举车调动至使用现场;负责易损件、易耗品、废机油等无害化处理;负责编制服务方案并制定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定期校检以及设备运行异常处理、更换;负责提供车载式压缩机气举车动力燃油。
预计开展天然气气举约*****井次、制氮气举约750井次,需要至少25台25MPa或35MPa车载式气举车。长宁地区气举作业时长多在连续作业不超24小时下进行。蜀南地区气举作业时长多在连续作业超过24小时进行。
根据项目实际和生产建设需要,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承担较大份额工作量,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保障能力、服务质量酌情分配工作量,本项目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具体工作量以业主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合同生效后若甲乙双方未能就委托事宜(工作量)达成一致,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项目估算金额: ***** 万元(不含税);其中长宁公司暂定金额 ***** 万元(不含税),蜀南气矿暂定金额 9000万元(不含税),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暂定金额调整,但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估算金额。
2.3.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4 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两年。原则上合同一年一签,若合同有效期或合同金额先到者,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2.5 招标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
2.6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长宁公司、蜀南气矿范围内的生产现场。
2.7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
2.8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附件1:《长宁公司及蜀南气矿2024年-2026年车载式压缩机气举技术服务》控制价明细,超过相应控制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不含税,税率暂定6 %)。
2.9定标原则:
2.9.1授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和生产建设需要,本项目确定7名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排序确定前8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7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9家时,则推荐前8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7名为中标人,按照名次分别承担年度工作量的19%、16%、15%、14%、13%、12%、11%。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8家时,则推荐前7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6名为中标人按照名次分别承担年度工作量的19%、16%、15%、14%、13%、12%。剩余11%工作量由招标人进行补充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7家时,则推荐前6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5名为中标人按照名次分别承担年度工作量的19%、16%、15%、14%、13%。剩余23%工作量由招标人进行补充招标,确定2名中标人,两名中标人按排名分别承担本次招标年度工作量的12%、11%。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6家时,则推荐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4名为中标人按照名次分别承担年度工作量的19%、16%、15%、14%。剩余36%工作量由招标人进行补充招标,确定3名中标人,两名中标人按排名分别承担本次招标年度工作量的13%、12%、11%。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5家时,则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3名为中标人按照名次分别承担年度工作量的19%、16%、15%。剩余50%工作量由招标人进行补充招标,确定4名中标人,两名中标人按排名分别承担本次招标年度工作量的14%、13%、12%、11%。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4家时,则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按照名次分别承担年度工作量的19%、16%。剩余65%工作量由招标人进行补充招标,确定5名中标人,两名中标人按排名分别承担本次招标年度工作量的15%、14%、13%、12%、11%。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则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1名为中标人按照名次分别承担年度工作量的19%。剩余81%工作量由招标人进行补充招标,确定6名中标人,两名中标人按排名分别承担本次招标年度工作量的16%、15%、14%、13%、12%、11%。
若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2.9.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9.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业务保障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气举主体施工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严禁转包、转委托。可由投标人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废机油、运输动力液,若委托第三方须提供相关合同。须设置专用燃油运输加油车,并配备专门的责任人1名,同时车辆、人员均需提供危化品运输资格证。提供至少1台5座或7座皮卡车作为区域值班车,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行驶证和车险证明材料。
*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由于地方政府政策因素,中标者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需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与认可方式最终以地方政府政策为准。
*4.人员资格和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和至少1支服务队伍,每支服务队伍至少应包含现场操作人员4人,其中作业队长1人;
作业队长、现场操作人员应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井控证、从事气举相关项目超过5年;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作业队长、现场操作人员上述所有证件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作业队长、现场操作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服务期限内以上服务人员不进行更换(除不可抗力外),若确需更换,提前5日报招标人审查同意,且人员资格要求不变。
*5.机具设备要求:
车载式压缩机设备须为投标人自有,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载式压缩机总数不低于3套(氮气发生车非必须,可只提供3套及以上天然气气举车),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载压缩机车辆类型为货车或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车载式压缩机(设备为车载移动式压缩机,即投标人的设备能快速移动,并且作业现场不需要吊装压缩机、驱动机等主要作业设备,作业时行驶部分和气举部分不分离,安装或拆卸进气管线、排气管线后即可进行作业或搬迁),机组驱动形式须为柴油发动机驱动或天然气发动机驱动。机组驱动方式为柴油发动机的,油料由投标人自行配备和管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设备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须反映出设备的出厂日期、额定排气压力、排量等参数;②提供“设备采购发票”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厂家,设备为自生产,提供生产厂商铭牌、设备出场质量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①和②应同时具备。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对设备进行现场认证,确认与投标资料一致,合格后签订合同。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保障气举设备在收到业主单位委托后7天内到达现场。
*6.技术要求:投标人承诺须满足第五章“一、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各项要求。此要求中条款须整体承诺,不再针对某一条款提供证书、合格证等。
*7.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天然气井已完成不少于1个车载式压缩机气举技术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②与合同相对应的项目结算资料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本单位公章(单位公章或现场技术服务的相关部门印章)的业绩证明扫描件。①与②应同时具备,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服务内容。
*8.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高校(国家认可的)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9.信誉要求
*9.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9.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9.1-9.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10.其他:
10.1信息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起后3个月时间内,完成气举车配置无线远程数据传输功能,可在移动端或电脑端实时监控车载式气举车运行参数,满足甲方监控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进/排气压力、进/排气温度、瞬时/累计流量、油料/燃气消耗、发动机转速、运行时间)。
10.2投标人需承诺为本项目拟派的全部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满足本项技术要求)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于2024年11月28 日08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标段/项目人民币5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址:/ | 地址:/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高上钧 | 联系人:刘女士 |
电话:181*****900 | 电话:028-********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财务咨询:陈女士 | |
电 话:028-******** |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4年11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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