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某部副食品集中配送需求公示第1包
湘某部副食品集中配送需求公示第1包
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需求公示
(2024-JWHNYU-W1001)
我部拟对副食品配送项目进行采购,进一步征求广大供应商对项目需求参数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的意见,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现对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HNYU-W1001。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估金额 | 服务期限 |
包一 | 某部一大队 (全品类) | 果蔬类和预包装食品类;生鲜猪肉、羊肉、牛肉、家禽类、冻(鲜)水产品类等;新鲜奶制品、牛奶(全脂灭菌乳、酸奶)、饮料、禽蛋、调料、干货等 | 24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包二 | 岳阳市区 (肉禽类、水产类、冻货类) | 生鲜猪肉、羊肉、牛肉、家禽类、冻(鲜)水产品类、冻货类 | 210万元 | |
包三 | 岳阳市区 (果蔬类、蛋类、干货调料类、饮品类) | 水果、蔬菜、调料、干货、禽蛋类、牛奶饮料等 | 200万元 |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包一:240万元;包二:210万元;包三200万元;
3.最高限价:下浮率≥15%;
4.本项目每个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
包1: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2.投标供应商在岳阳市范围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条件【投标供应商经营场所及仓储条件为自有的: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投标供应商经营场所及仓储条件为租赁的:提供产权证书、银行转账记录(对应收款人为产权证书所有人,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少于6个月的租赁合同金额)及房屋租赁合同,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供应商在岳阳市范围内具有带冷藏功能的封闭厢式配送专用车及专职驾驶员,车辆保险齐全,且驾驶证与车辆规格相符【投标供应商在岳阳市范围内具有带冷藏功能的封闭厢式配送专用车及专职驾驶员,车辆保险齐全,且驾驶证与车辆规格相符。投标供应商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自有所有权证书;投标供应商车辆为租赁的:提供所有权证书、银行转账记录(对应收款人为所有权证书所有人,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少于6个月的租赁合同金额)及车辆租赁合同,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书面声明。
包2: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2.投标供应商在岳阳市范围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条件【投标供应商经营场所及仓储条件为自有的: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投标供应商经营场所及仓储条件为租赁的:提供产权证书、银行转账记录(对应收款人为产权证书所有人,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少于6个月的租赁合同金额)及房屋租赁合同,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供应商在岳阳市范围内具有带冷藏功能的封闭厢式配送专用车及专职驾驶员,车辆保险齐全,且驾驶证与车辆规格相符【投标供应商在岳阳市范围内具有带冷藏功能的封闭厢式配送专用车及专职驾驶员,车辆保险齐全,且驾驶证与车辆规格相符。投标供应商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自有所有权证书;投标供应商车辆为租赁的:提供所有权证书、银行转账记录(对应收款人为所有权证书所有人,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少于6个月的租赁合同金额)及车辆租赁合同,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书面声明。
包3: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2.投标供应商在岳阳市范围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条件【投标供应商经营场所及仓储条件为自有的: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投标供应商经营场所及仓储条件为租赁的:提供产权证书、银行转账记录(对应收款人为产权证书所有人,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少于6个月的租赁合同金额)及房屋租赁合同,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供应商在岳阳市范围内具有带冷藏功能的封闭厢式配送专用车及专职驾驶员,车辆保险齐全,且驾驶证与车辆规格相符【投标供应商在岳阳市范围内具有带冷藏功能的封闭厢式配送专用车及专职驾驶员,车辆保险齐全,且驾驶证与车辆规格相符。投标供应商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自有所有权证书;投标供应商车辆为租赁的:提供所有权证书、银行转账记录(对应收款人为所有权证书所有人,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少于6个月的租赁合同金额)及车辆租赁合同,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联系方式
(一)如对需求有合理意见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箱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78*****199;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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