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印刷《港口年鉴2015》HCA(FCG)
*******XGK询价采购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港口区委党史研究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印刷《港口年鉴2015》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印刷《港口年鉴2015》
二、采购项目编号:HCA(FCG)*******XGK
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介绍:
1
| 项目名称
| 印刷《港口年鉴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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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400
| 单位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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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尺寸
| 210×285mm,大16开
| 页数
| 66p+214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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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用纸
| 157克铜板纸,压纹、UV工艺
| 内文用纸
| 80克纯质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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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衬纸款
| 180克莱妮纹
| 彩页用纸
| 157克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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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书正文印刷方式:双面双色印刷;内涵图片印刷方式:双面八色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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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方式
| 锁线精装+轧型+电子书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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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号
| 广西人民出版社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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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万伍仟柒佰元整(¥857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1月2日止(五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整~12时整;下午15时00分整~18时00分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七楼707室;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 获取采购询价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询价保证金(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询价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价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自行核对汇款交易信息。本项目递交询价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询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原件和复印件供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核对保证金到账情况,否则报价无效。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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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报价文件要求而拒绝。
8.2 未成交的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7天。
8.3 报价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后7日内,将其询价保证金退还。
8.4 如报价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询价保证金;
8.4.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
8.4.2 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9时30分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银行账号:9450 0201 0013 3888 92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6年11月11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六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港口区委党史研究室
地址:港口区沙万路16号旧政府办公楼202室
联系人:刘凡平 联系电话:
****-*******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阳江小区4#C-2楼
项目联系人:吴兴红 联系电话:
****-*******189*****003 3. 监督部门: 防城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 采购单位:港口区委党史研究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 10月28日